本报讯(记者 郭剑烽)2021年1月11日,上海海关缉私局立案调查一起进口危险品案,涉及未经检验的香氛喷雾、扩香等商品共计2.4吨。去年12月,上海海关所属洋山海关在对一批申报为“家居香包”等品名的进口货物实施查验时发现,实际货物为香氛喷雾、扩香等。该类商品为高浓度易挥发液体,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可能引起爆炸,是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的危险品,必须经法定检验合格之后才允许进口。据悉,这是今年上海海关立案调查的首起进口危险品案件。
1月10日,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20年第129号公告)正式实施,对进口危化品检验监管模式实施优化调整。将“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模式调整为口岸“批批验核+抽批检测”模式,进一步加大针对性检验监管力度。新政策还对检验范围、报关填报、出口包装豁免、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细化调整。
下一步,上海海关将严格落实海关总署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口危险品检验监管,防范危险品聚集性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口岸安全和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