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华文
5月12日,山东泰山韩国外援孙准浩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中国辽宁省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其刑事拘留截止时间是6月17日。一个月的时间转眼即逝,据韩联社6月18日的相关报道,中国的相关人民检察院已经正式批准逮捕山东泰山外援孙准浩。消息人士透露,当地公安机关已经获得人民检察院对孙准浩的逮捕批准。
对于孙准浩在华被刑事拘留一事,韩国方面并不“服气”,韩国足协曾在6月1日派人员和律师赴华了解情况,此后韩国国家队还故意在他被中国公安机关刑拘后把他召入与秘鲁队的国际比赛日大名单里,韩国国家队主教练克林斯曼在6月初还对外表示:“招孙准浩入国家队是想向球员传达我们和孙准浩在一起的想法。”最终,这场比赛也在缺少孙兴慜、金玟哉和孙准浩等主力的情况下,主场0比1不敌对手。而如今,曾经的“金色轰炸机”可能会为自己说过的这句话而后悔,“跟他在一起”现在看来也只是一种做秀。
根据我国的刑法相关规定,外国人在我国犯罪适用我国法律,如果该外国人拥有外交特权或豁免权,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则需要交由外交途径处理。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当下分为三个量刑档次,即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孙准浩是中国足坛“反赌扫黑”风暴中首位被调查的外籍球员,他在中国的足球职业生涯很可能由此终结。此番逮捕批准书落实后,公安机关通常会加强调查约两个月,然后进行起诉程序。逮捕调查意味着公安机关已正式对孙准浩进行司法处理程序,无论最终是否落实罪名,孙准浩都将在法庭上得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