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耿
明年初,C罗和梅西将先后来中国踢一场友谊赛。与以往不同的是,操盘这两场商业赛的公司,不是体育公司,而是两家文娱公司。尽管体育与娱乐是相似的两个行业,但在操作手法上的差别还是蛮大的。
文娱公司主要着眼于赛事的娱乐价值和商业潜力。他们倾向于利用自身在传媒和娱乐领域的资源和网络,通过创新的营销策略和多渠道宣传,将赛事包装成一场大型娱乐活动。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吸引广泛的观众群体,包括非传统体育粉丝,而且可以吸引更多非体育相关的赞助商和商业合作伙伴,将赛事转化为一个综合性的商业项目。
体育公司组织赛事时更加专注于体育精神和运动竞技的本质,更有体育味儿。他们更多地关注体育爱好者和专业人士的兴趣,宣传和赞助合作通常也更聚焦于与体育直接相关的品牌,如运动装备和健康饮料供应商。
在需要快速变现“回血”的行情中,文娱公司更能适者生存。和过去体育公司办商业比赛不同的是,如今追求时间短、见效快。只要队中有一位世界级球星,主办方就可以期望通过票房收回成本。这种“赚快钱”的模式并非没有其价值,尤其是在推广体育运动和增加其在公众中的可见度方面。
然而,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过分的商业化可能会削弱体育的核心价值,如公平竞争、团队合作和运动精神,对长期体育发展的贡献有限,以及可能导致市场和观众的饱和。文娱公司还可能缺乏处理体育赛事特有风险(如运动员伤病、比赛安全等)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理想情况下,传媒公司和体育公司的合作可能会提供一种平衡方案,结合了商业效益和体育价值,既能扩大赛事的影响力,又能保持体育赛事的核心价值。国际上确实有文娱公司运作体育赛事的成功案例,主要是大型媒体集团或娱乐公司利用自己在媒体、营销和娱乐方面的专长来组织和推广体育赛事。
未来赛事的成功将取决于这两种力量的有效结合,即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不忘体育赛事的根本宗旨和价值,这样的平衡将为体育赛事带来持续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