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向中国足球协会移交的赌球假球专案涉案61名足球从业人员的材料:其中44人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等一项或数项罪名受到刑事处罚;17人查实存在受贿、踢假球等行为,应依纪依规处理。
经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审定,上述涉案人员均存在通过受贿、行贿等方式参与踢假球、赌球等违法行为,对中国足球行业风气造成严重破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作出如下处罚:
一、给予金敬道等43人终身禁止在我国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活动的处罚;
二、给予巴合江·吾尔满等17人禁止在我国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活动五年处罚,执行日期自2024年9月10日起,至2029年9月9日止。
三、原杭州绿城队球员沈刘曦,2013年已被处以终身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活动的处罚,仍不知悔改,在此次案件中因开设赌场罪受到刑事处罚。中国足球协会再次进行通报,要求全行业对其严格执行禁业处罚。
请各足球俱乐部将本通报传达到所有工作人员和球员(包括梯队球员),提醒所有从业人员以案为鉴,洁身自好,坚决抵制不正当利益诱惑,维护公平竞争的赛场环境;请各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警钟长鸣,加强警示教育和管理引导,为持续促进足球行业风气好转、重塑中国足球形象、推动中国足球的健康发展而共同努力。
中国足球协会
2024年9月10日
相关处罚决定(部分)
原山东泰山球员金敬道: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参与不正当交易、操纵足球比赛,获得非法收益,严重违背体育道德,丧失体育精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终身禁止金敬道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原山东泰山球员孙准浩: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参与不正当交易操纵足球比赛、获得非法收益,严重违背体育道德,丧失体育精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终身禁止孙准浩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原山东泰山球员郭田雨: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参与不正当交易、操纵足球比赛、获得非法收益,严重违背体育道德,丧失体育精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终身禁止郭田雨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原山东泰山足球俱乐部队官员矫喆: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参与不正当交易、操纵足球比赛、获得非法收益,严重违背体育道德,丧失体育精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终身禁止矫喆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原江苏苏宁球员顾超: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参与不正当交易、操纵足球比赛、获得非法收益,严重违背体育道德,丧失体育精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终身禁止顾超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原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队球员朱建荣: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参与不正当交易、操纵足球比赛、获得非法收益,严重违背体育道德,丧失体育精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终身禁止朱建荣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原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队球员孙世林: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参与不正当交易、操纵足球比赛、获得非法收益,严重违背体育道德,丧失体育精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终身禁止孙世林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原昆山足球俱乐部队球员徐骏敏: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参与不正当交易、操纵足球比赛、获得非法收益,严重违背体育道德,丧失体育精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终身禁止徐骏敏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原南通支云足球俱乐部队球员施晓东: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参与不正当交易、操纵足球比赛、获得非法收益,严重违背体育道德,丧失体育精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终身禁止施晓东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原石家庄功夫足球俱乐部队球员汪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参与不正当交易、操纵比赛,严重违背体育道德,丧失体育精神,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禁止汪嵩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五年(自2024年9月10日至202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