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8日 星期四
交流促发展  学习共提升 乐一乐,享陪伴 以法为帆护青苗  法治润心伴成长 融合创生启新程  深耕课堂育新人
第06版:申城教育/专题 2026-05-27

以法为帆护青苗 法治润心伴成长

2026年“法治护航”讲坛巡讲活动在上海财经大学附属浦东临港中学举行

为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大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一体化落实,筑牢青少年法治思想根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日前,由上海财经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上海财经大学基础教育集团主办,上海财经大学附属浦东临港中学协办的2026年“法治护航”讲坛巡讲活动,在该校顺利举行。5月18日中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杨淑雯,为全校师生带来以《以法护航“未”你而来》为题的沉浸式法治宣讲课,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界定、校园欺凌防治展开授课,以专业解读与真实案例,为青少年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法识启蒙:厘清权责边界 筑牢法治根基

宣讲伊始,杨淑雯以通俗语言讲解检察机关的核心职能,简要介绍其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职能及未成年人检察等十大业务,清晰阐明司法机关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法治体系。针对青少年认知特点,她重点解读未成年人民事、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标准,明确未满8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8~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2周岁起分级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同时结合初中生大额打赏直播无效等生活化案例,让抽象法条变得通俗易懂。此外,她聚焦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亮点,明确14~18周岁未成年人违法不再无条件免责,以刚性律法引导学生敬畏法律、严守规则。

直击痛点:剖析欺凌本质 警示成长之路

校园欺凌是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为深化学生认知,杨淑雯播放真实发生的校园欺凌影像视频,直观展现欺凌行为的恶劣样貌与严重危害,引发全体师生深刻反思。她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指导手册》,精准界定校园欺凌内涵,明确学生间通过肢体、语言、网络等方式蓄意实施的欺压、侮辱,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精神损害的行为,均属于校园欺凌,让学生清晰区分日常打闹与恶意欺凌的边界,认清欺凌行为的危害性与违规性。

以案释法:明晰法律后果 划定行为红线

“欺凌必追责,未成年人亦无例外。”杨淑雯结合多起司法判例,全方位拆解校园欺凌对应的法律责任。刑事层面,严重欺凌行为可构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诽谤罪等罪名,年满16周岁需承担完全刑事责任;民事层面,欺凌者及其监护人需承担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赔偿责任;行政层面,违规欺凌行为将面临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者会被送入专门学校矫治教育。一个个真实案例、一次次严厉追责,深刻印证法治底线:年少不是违法的“挡箭牌”,一时冲动的欺凌行为,终将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知行合一:坚守三重底线 护航青春远行

课程尾声,《交换人生》主题视频让学生沉浸式体会校园欺凌对受害者造成的终身创伤,引发强烈情感共鸣。杨淑雯向全体学生发出倡议,呼吁大家坚守三重青春底线:拒绝施暴,心怀包容理性,摒弃暴力思维,不做欺凌的参与者;勇敢自救,牢记“NO、OFF、TALK”防护准则,遭遇欺凌及时逃离、主动求助,不做沉默的受害者;拒绝冷漠,摒弃侥幸心理,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主动发声、传递善意,不做旁观的局外人。

本次法治宣讲兼具专业性、教育性与感染力,将法治知识融入真实案例,把法治理念根植于学生心中,有效提升了学生的法治素养与自我保护能力,帮助学生明晰行为红线、树立法治观念。下一步,上海财经大学附属浦东临港中学将持续深耕法治教育,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丰富教育形式、夯实教育成效,以法治之力守护青少年茁壮成长,让每一位学子在法治阳光下逐光前行、不负韶华。

放大

缩小

上一版

下一版

下载

读报纸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