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范从彬 身份证号:32068219780****459欠款金额(元):借款本金610万元及利息,律师费267600元,案件受理费66050元 执行依据:(2017)苏0682民初 4726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地址:如皋市城北街道邵庄村3组22号
姓名:陈亚芹 身份证号:32062219750****640欠款金额(元):借款本金1930788元及利息,实现债权费用149790元,案件受理费58000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执 行依据:(2016)苏0682民初 2746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地址:如皋市城北街道益寿路888号
姓名:陈来圣 身份证号:32068219781****636欠款金额(元):借款本金1930788元及利息,实现债权费用149790元,案件受理费58000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 执行依据:(2016)苏0682民初 2746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地址:如皋市城南街道申徐村2组1号
姓名:葛坤建 身份证号:32062219721****299欠款金额(元):借款本金149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745元,执行费2318元 执行依据:(2018)苏0682民初 4638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地址如皋市磨头镇新港村3组8号
姓名:吴建兵 身份证号:32068219801****290欠款金额(元):借款本金6792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750元,执行费883元 执行依据:(2015)皋搬民初字第1223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地址:如皋市搬经镇横埭居33组11号
姓名:缪海荣 身份证号:32068219771****172欠款金额(元):借款本金55488.39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595元,执行费741元 执行依据:(2015)皋搬民初字第 1271号民事调解书 被执行人地址:如皋市搬经镇高明庄17组44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包括,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需用的有关消费。被执行人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间、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诚信是立人之本,希望大家重视诚信,以及提醒大家注意这些失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