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05日 星期四
“纳失预警”:如皋法院发出南通首份失信警示书 如皋市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第03版:失信人员公告 2022-05-11

如皋市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姓名:薛爱华 身份证号:320682199004****32欠款金额(元):借款364414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40元,执行费5579元 执行依据:(2021)苏0682民初4242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地址:如皋市东陈镇南东陈居3组10号

姓名:汤国胜身份证号:32062219710****691欠款金额(元):借款16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3050元,执行费4966元执行依据:(2021)苏0682民初4601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地址:如皋市石庄镇洪港村21组64号

姓名:王德平 身份证号:32062219670****858欠款金额(元):借款100000元,案件受理费1150元,执行费1417元 执行依据:(2020)苏0682民初9018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地址:如皋市东陈镇万福居9组36号

姓名:方建兵 身份证号:32062219680****390欠款金额(元):劳务费70933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70元,执行费988元 执行依据:(2021)苏0682民初1740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地址:如皋市东陈镇杨庄居7组22号

姓名:冒继华 身份证号:32062219721****139欠款金额(元):借款21933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执行依据:(2021)苏0682民初6615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地址:如皋市东陈镇蒋宗村14组25号

姓名:许杨 身份证号:32068219910****67X欠款金额(元):货款45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463元,执行费596元 执行依据:(2021)苏0682民初 5629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地址:如皋市石庄镇双水洞15-1号

姓名:董道杨 身份证号:32062219640****673欠款金额(元):货款38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405元,执行费494元 执行依据:(2021)苏0682民初 5392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地址:如皋市石庄镇洪港村15组4号

姓名:陈建国 身份证号:32062219661****855欠款金额(元):欠款20000元,案件受理费150元,执行费202元 执行依据:(2021)苏0682民初4844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地址:如皋市石庄镇何正村19组4号

姓名:陈贵明身份证号:32062219691****836欠款金额(元):货款18100元,案件受理费125元,执行费173元执行依据:(2021)苏0682民初 651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地址:如皋市石庄镇何正村5组38号

姓名:顾平安身份证号:32068219971****037欠款金额(元):借款42963.98元,案件受理费605元,执行费544元执行依据:(2020)苏0682民初 6514号调解书被执行人地址:如皋市城南街道杨花桥村10组15号

姓名:陈文杰身份证号:32068219961****335欠款金额(元):理赔款14680.11元及利息,仲裁费280元执行依据:(2021)湛仲字第 Z3238号裁决书被执行人地址:如皋市长江镇镇龙村11组62号

姓名:许建东 身份证号:32062219651****475欠款金额(元):工资10500元及利息1000元,案件受理费30元,执行费73元 执行依据:(2021)苏0682民初 6206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地址:如皋市白蒲镇朱家桥村34组7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包括,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需用的有关消费。被执行人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间、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诚信是立人之本,希望大家重视诚信,以及提醒大家注意这些失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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