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旧沙发、旧床垫、大衣柜想处理,要么找不到地方扔,要么被物业收一笔“清运费”“处置费”,这个困扰众多业主的问题,终于有明确说法了。近日,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联合印发《上海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10月1日起试行。
《办法》清晰界定了“大件”标准——重量超过5千克,或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让认定不再模糊;提供预约上门回收、投放点投放、自行运送三种方式,满足居民不同需求。《办法》明确,清运服务单位、物业企业不得向居民收取大件垃圾清运费、处置费,居民仅在需要上门短驳服务的情况下支付相应服务费,且实行市场定价、行业协会发布参考信息,从制度上堵住了“乱收费”的口子。
《办法》鼓励生产销售厂商和具备条件的社会企业开展二手交易、捐赠和翻新再利用等活动,同时明确,管理责任人应经业主同意,因地制宜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并根据新建和已建成交付的住宅小区不同情况进行分类规定。居民不得随意堆放、倾倒或抛撒大件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办法》还对辖区内清运单位的确定、清运车辆的管理、作业规范的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每月至少安排两天(节假日至少一天)为大件垃圾回收日。区房管部门应当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大件垃圾回收日现场引导,并提前告知居民集中投放时间。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