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07日 星期二
孪生兄妹不该被迫分离 离婚多年后依然分得动迁款 丈夫付前女友天价“分手费” 收废品时见钱眼开作案后第二天被抓
第23版:新民法谭 2020-11-06

离婚多年后依然分得动迁款

何女士前夫家房屋被征收了。何女士作为被征房屋户籍在册人员,在利益分配协商不成后,一纸诉状把前夫一家告上法院,并最终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房屋征收补偿款。

何女士和前夫王某于1985年结婚,1986年7月生有一子王小某。何女士和王某同在一个单位工作,1986年10月单位为其一家三口分配了一间小公房,1987年4月,原小公房交还单位,在此基础上套配了两居室的大公房(以下简称系争房屋),承租人为王某,受配人仍为其一家三口。2004年1月,王小某户籍从系争房屋迁至王某父母的公房处,同年4月王某父母的公房被拆迁,王小某在享受拆迁安置利益后于2006年3月将自己的户口迁回系争房屋。因王某婚内出轨第三者,何女士忍无可忍最终于2007年10月与王某协议离婚,鉴于系争房屋属于公房性质,离婚时双方并没有对系争房屋的居住权做出约定和处理。离婚后何女士一直在外租房居住。王某于2007年11月与奚某再婚。奚某同前夫刘某生有一女小奚,奚某与刘某离婚时获得了女儿小奚的抚养权。奚某和刘某曾于1997年获得单位福利分房,房屋原始受配人是奚某、刘某和小奚一家三口。2008年6月奚某和小奚的户口迁入系争房屋,之后奚某、小奚、王某和王小某四人一直居住在系争房屋内,直至房屋被征收。

2019年4月,系争房屋所在地块被征收。同年5月16日,王某作为承租人代表该户和征收单位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拟获得各类征收补偿款共计820万余元。征收时系争房屋有何女士、王某、王小某、奚某和小奚共计五人户口登记在册。何女士在得知房屋动迁消息后找到王某,在协商动迁款分配时遭到王某的拒绝。王某认为何某已经离婚且十多年没有在系争房屋居住,系空挂户口,当然无权享受征收补偿利益,至多愿意补偿给何某十万元。

何女士找到我们咨询,我们给她梳理分析本案,认为何女士应当被认定为系争房屋同住人,系争房屋全部征收补偿利益原则上应当在何女士和王某二人之间均分。首先,何女士应被认定为系争公房同住人。从系争房屋的来源看,房屋系何女士和王某婚后分得,何女士是房屋的原始受配人,对系争房屋有贡献。从系争房屋居住历史看,何女士在系争房屋居住了二十多年,只是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无法在系争房屋居住下去才搬出,且其离婚时对系争房屋的居住并没有做出任何约定和处理,何女士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目前居无定所,有迫切的住房需求。其次,奚某、小奚、王小某三人应当被排除同住人地位,三人均无权分得征收补偿利益。虽然上述三人户口登记在册,但三人均享受过福利分房或房屋拆迁安置福利,根据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均不能重复享受公房征收补偿福利。

后何女士委托我们代理诉讼维权,起诉要求依法分割系争房屋征收补偿利益。本案的走向和判决结果均符合我们之前的分析和预测,法院最终在判决书中认定,奚某、小奚因曾经享受过福利分房不能认定为系争房屋同住人,王小某因享受过动迁安置福利不能认定为系争房屋同住人,系争房屋征收补偿款应当在王某和何女士之间分配。法院最终判决何女士获得400万元房屋征收补偿款,案件以原告何女士的胜诉而告终。

上海方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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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迎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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