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10日 星期二
房是父母买的,离婚时分割吗? 凭微信聊天记录  能否确认劳动关系? 户籍在册人员未签字,协议书无效 虚假退货20余次  女子不花钱穿新衣
第23版:新民法谭 2021-01-29

虚假退货20余次 女子不花钱穿新衣

孙绍波 画

本报讯(通讯员 张熠 记者 江跃中)由于个体身材与审美的差异性,服装类商品的退货率一直居高不下。一些商家未经查验就通过了买家的退货退款申请,在提高服务效率的同时,也给了贪图小利者以可乘之机。在普陀区检察院近日办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陈某某在网店购买正品服装后,以各种理由以旧换新虚假退货,造成商家经济损失。

2020年5月23日,A品牌服装对内部货物进行盘点时发现,其在京东平台上收到的20余笔退货都与售出的服装有出入,于是对相关订单进行核查,发现这些订单的收货地址均相同,收货人有的是王某,有的是陈某某。由于上述订单每次购买的服装数量都较少,A品牌服装并未在第一时间检查退回来的包裹,而是选择直接将货款退给买家。

A品牌服装将此情况反映给了公安机关。经查,王某为陈某某的假名。2019年初,陈某某在A品牌服装京东网店购买女装,经常发现衣服不合适,就进行7天无理由退货退款操作。有一次她将已经剪掉吊牌的衣服进行退货,发现商家还是给她退款了,陈某某因此觉得商家可能不会查看她退回去的包裹,一个“邪念”由此产生。此后,她依旧在该商店购买衣服后退货退款,然而退回去的并不是原本的衣服,而是自己其他的衣服,包括同品牌非当次购买的衣服,其他品牌已经穿过的衣服等。直到今年5月,商家发现陈某某退换货的次数不正常,电话联系了她,她才停止购买。

经查,从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陈某某共掉包退款28次,涉案金额7900余元。“我以为这样可以不用花钱就购买新衣服了。”陈某某后悔地说道。2020年11月30日,普陀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陈某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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