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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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版:新民法谭 2024-06-14

从浙来沪,帮前单位领导代扣分

警方:替代他人或由他人替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均违法

本报讯(通讯员 王瑱威 蔡峰 记者 屠瑜)众所周知,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十二分就不能开车了。那么,可以让家人、亲戚、朋友帮忙“代扣分”吗?答案是:不允许!但总有个别机动车驾驶人在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为逃避处罚,让亲人、朋友替代记分。近日,金山警方就连续查处了2起“代扣分”的违法行为。

5月17日13时30分许,金山公安分局山阳派出所交通窗口工作人员周丹鸿在处理一起发生在浙江嘉兴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了端倪。周丹鸿发现来窗口处理的冯某并非车主龙某,且龙某的驾照分数在一个周期内已累计记8分,若处理该违法行为,将面临扣6分的处罚,另将扣留驾驶证并接受学习。发现存在“代扣分”的嫌疑后,周丹鸿立即通知山阳派出所民警到场。

面对民警的质问,冯某言辞闪烁,眼神闪躲,当场就心虚承认了自己是帮助前单位领导龙某进行代扣分。据冯某交代,龙某在5月16日通过电话联系,请求他帮忙处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碍于情面,冯某接受了龙某的请求。为避免警方怀疑,冯某还特地从浙江驾车至上海金山处理该起交通违法行为。民警随即对龙某进行传唤,到场后龙某承认,其于5月12日8时许,在浙江嘉兴驾驶机动车闯红灯,因害怕扣分处罚,故委托冯某进行代扣分。

无独有偶,5月18日9时57分许,陈某来到山阳派出所交通窗口处理一起“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时,工作人员周丹鸿发现,陈某神色慌张,当询问其车辆颜色时,陈某却将灰色的车辆说成了白色。周丹鸿发现陈某有代扣分的嫌疑后,立即通知山阳派出所民警到场。

在民警的询问下,陈某最终承认,因为难以推脱妻子的舅舅黄某的求助,进行了“代扣分”帮忙。民警随即将黄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黄某承认,其于5月2日4时许,在金山石化地区驾驶机动车闯红灯。当得知陈某的驾照记分周期即将到期,就电话求助委托陈某进行代扣分。

目前,民警分别对冯某、陈某替代他人记分,对龙某、黄某由他人替代记分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替代他人、由他人替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无论是否存在利益关系,均属于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切勿触碰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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