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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主持:本报记者 马丹 易蓉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首次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明确了法律边界,赋予公安机关介入处置的权力。这一修订标志着我国对校园欺凌的治理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本报邀请学界和法律界专家共同探讨“校园欺凌”这一话题。一方面,学界揭示家庭分工模式与欺凌行为的深层关联;另一方面,法律界就整治网络欺凌给出相关建议,教孩子用三招识别、应对网络欺凌。总而言之,防治校园欺凌,既需法律利剑高悬,亦需家庭、学校与社会携手,从源头筑牢防线。
三招应对“看不见的拳头”
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普陀实验学校法治副校长、上海市江宁学校法治副校长 徐丽春
我曾收到过这样一封求助信,写信的是一位化名小宇的初中生。他在信里说:玩《王者荣耀》时,因为操作失误被队友刷屏辱骂,“笨死了,你是猪吗?”更让他难过的是,还有人偷偷把他的头像P成丑图发到了群里,现在他总觉得大家都在背后嘲笑他。小宇在信里焦急地问:“我该怎么办呢?”
小宇遇到的烦心事有一个名字,叫网络欺凌。它像一只看不见的拳头,躲在暗处悄悄伤害着孩子们。
究竟什么是欺凌
2024年发生的河北邯郸三名初中生杀人案,让“学生欺凌”再次刺痛公众神经。“欺凌”一词源自英文“bullying”,最早由挪威学者奥维尤斯定义为“一名学生长期、反复地受到另一名或多名学生消极对待的行为”,具有蓄意伤害性、重复发生性、力量不均衡性三个特征。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0条明确将“学生欺凌”界定为: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而网络欺凌,正是这种欺凌行为在网络空间的延伸。《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7条就专门提到“网络欺凌”: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行为。网络欺凌同样具备故意性、持续性、伤害性,却因网络的虚拟性、传播的快速性而更难防范、危害更深。
三招识破网络欺凌
面对这个隐匿在网络空间,却能造成真实伤害的“隐形拳头”,我们需要掌握一套行之有效的应对方法。
1 火眼金睛——识别网络欺凌的真面目
想要识别网络欺凌,不妨看看两个真实案例。小月是课代表,因收作业与小峰争吵。事后小峰建群嘲笑小月父母离婚,还将丑化她的照片发到网上,并威胁“敢告诉老师就让你待不下去”。小林因误会向老师反映情况,放学后被小哲等人堵在巷子里扇耳光,视频当晚被传到网上,配文“这就是告密的下场,别让我看到谁跟他玩”。
从这些案例中可以总结出网络欺凌的四种主要形式:言语攻击(辱骂、造谣、威胁)、恶意丑化(修改照片并传播)、孤立排挤(煽动他人不与其交往)、传播现实欺凌(将欺凌视频上网扩散)。相比一般欺凌,网络欺凌还具有始作俑者更隐蔽、操作更容易、传播更广泛、心理伤害更严重等特点。
2 放大镜——看清网络欺凌的危害性
有图未必有真相。一张英国威廉王子的照片曾在网上流传,画面中他似乎在比不雅手势,但换个角度才发现他是在介绍自己的孩子。网络信息传播极快,一句谣言、一张P图很快扩散,不明真相者跟风转发,对被欺凌者的伤害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
这种伤害会消失吗?做个小实验:一张白纸被揉搓后,即使抚平也无法恢复原样。网络欺凌的伤害也是如此,一旦造成便很难消失。被欺凌者可能伤心难过、厌学失眠。欺凌者说一句“我错了”只需一秒钟,但被欺凌者说一句“我好了”可能需要一辈子。
网络欺凌其实也分为直接与间接两种。直接欺凌是始作俑者的攻击,而间接欺凌则是“吃瓜群众”“键盘侠”的跟风评论与转发。古人说,三人成虎,人言可畏。间接参与者同样会放大伤害,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3 法律盾牌——机智应对网络欺凌
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只要你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等等。我国《民法典》明确保护每个人的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如果有人侵害这些权利,就必须承担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欺凌行为特别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但绝不包庇犯罪的未成年人。小帅在网上造谣污蔑同学小美是“整容女”“被包养”,帖子被大量浏览转发,小美承受不住线上线下双重折磨,向法院起诉。最终小帅因诽谤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承担民事赔偿。同时,积极转发的一名同学也被学校警告处分。甚至,偷看同学日记并悄悄发布在网上取乐也违法,严重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欺凌者将要为此承担民事责任。
按下三个“按钮”脱困
如果真的遭遇了网络欺凌,具体应该怎么做呢?有三个“按钮”可以帮助应对。
“暂停键”勇敢说“不”,明确告诉对方“你这样说让我很不舒服,请你停止”。不要害怕,更不要以暴制暴,避免矛盾升级。
“保存键”通过截图、拍照等方式,保存辱骂、丑化等信息,这些都是维权的重要证据。
“求助键”第一时间告诉父母或老师,他们会帮助通过调解、心理疏导甚至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也可以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寻求检察官的帮助。
网络欺凌是“看不见的拳头”,但法律永远是最坚实的后盾。希望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既懂保护自己,又能尊重他人的“网络小卫士”,勇敢向网络欺凌说“NO”。
家庭分工差异或催生孩子欺凌行为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 郑钧耀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 杨帆
“我也上了一天班,凭什么回家还得我做饭带娃?”“你下班早,顺便接个孩子、买个菜怎么了?”关于家庭劳动分工的争论,似乎是每个家庭绕不开的话题。然而,很多父母可能没有意识到,家里谁挣钱、谁洗碗、谁接送孩子等日常安排,不仅关乎夫妻关系,还可能悄然影响着孩子在学校与同学的相处方式,甚至与校园欺凌行为存在关联。
性别偏见与固定思维
要理解家庭分工如何影响孩子的行为,需要先认识两个重要的心理机制:一是性别偏见。10岁至16岁是青少年形成性别认知的关键时期,父母的分工方式构成了孩子观察学习的重要场域。当孩子长期观察到“父亲只管挣钱、母亲包揽家务”的模式时,容易形成性别刻板印象。这种偏见一旦形成,部分孩子可能通过欺凌手段来维护其心目中的性别秩序,将“不够男子气”的男生或“太强势”的女生作为攻击对象。
二是固定型思维。当孩子长期观察到家庭分工模式固化不变时,容易形成“事情就是如此,无法改变”的僵化认知。持有固定型思维的孩子更倾向于将同学划分为强者与弱者,认为这种差异由天性决定,因而通过欺凌行为来强化等级秩序便显得合理化。
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
这些结论来自团队开展的一项研究,我们分析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2023年社会情感技能调查收集的超过5.2万名10至16岁青少年的问卷数据,覆盖了如美国、英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以及中国、日本等东亚国家的多元文化背景。调查采用标准化问卷,测量父母在照顾孩子、家务劳动、经济贡献三方面的投入程度,以及青少年在过去一个月内是否实施过取笑、排斥、散布谣言、肢体攻击等欺凌行为。
研究识别出四种典型家庭分工模式:
■ 第一种模式为“平等型”家庭(33%)此类家庭中,父母在育儿、家务、经济贡献三个维度均较为均衡,父亲积极参与育儿和家务,母亲同时兼顾事业与家庭照料。数据显示,这类家庭的青少年欺凌行为发生率相对最低。
■ 第二种模式为“过渡型”家庭(45%)此类家庭中,母亲承担主要育儿和家务责任,父亲有一定参与;母亲同时从事有酬工作,但经济贡献可能低于父亲。这一模式反映了当代中国家庭正在经历的性别角色转型。研究发现,此类家庭的青少年更容易形成性别偏见,进而通过前述心理机制增加欺凌行为的可能性。
■ 第三种模式为“性别专业化型”家庭(17%)此类家庭呈现传统的性别分工格局,父亲主要承担经济责任而较少参与家务和育儿,母亲主要负责家庭领域而经济贡献相对较少。研究显示,此类家庭中性别偏见的影响尤为显著,青少年观察到的性别分工越刻板,形成的性别偏见越强,实施欺凌行为的可能性也相应增加。
■ 第四种模式为“疏离型”家庭(5%)此类家庭中,父母在三个维度的投入均处于较低水平,家庭功能存在明显缺失。与“平等型”家庭的青少年相比,“疏离型”家庭的青少年报告实施欺凌行为的比例显著更高,且主要通过固定型思维机制产生影响。父母的情感缺位使青少年更易形成消极认知,转而通过攻击性行为寻求心理补偿。
男孩群体值得特别关注
研究还发现了显著的性别调节效应。数据表明,家庭分工模式对男孩的负面影响较女孩更为显著。这可能与社会性别规范有关,传统文化对男性“阳刚气质”的期待使男孩更倾向于将性别偏见转化为实际攻击行为,而传统性别规范又限制了男孩表达脆弱情绪的途径,使其更易采用欺凌行为来维护自身地位。
预防欺凌从家庭分工开始
研究结果提示需要将欺凌预防工作从学校层面扩展到家庭层面。
第一,建议家庭重新审视劳动分工模式 父母可通过更加平等地分担家务,向子女传递性别平等理念,使其认识到能力与性别无关、家庭角色分工并非固定不变,从而减少性别偏见的形成。
第二,需警惕父母情感投入不足的问题 即便面临工作压力,父母仍应保障高质量的亲子陪伴,了解子女在校的人际关系状况,倾听其困惑与需求。充分的情感支持是预防青少年形成固定型思维的重要保护性因素。
第三,应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子女的成长型思维 家长应引导子女认识到努力的价值,同时通过自身实践进行示范,如父亲学习烹饪、母亲学习维修技能等,帮助子女理解能力的可塑性,降低其通过欺凌方式来强化社会等级的倾向。
家庭教育对青少年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当我们致力于营造更加平等、充满关爱的家庭环境时,不仅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夫妻关系,更能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奠定良好基础。校园欺凌的预防,或许可以从重新思考家庭劳动分工开始。
(本文基于发表于Sex Roles期刊的研究成果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