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翔
医疗决策无人签字,财产管理陷入停滞,基本生活无人照料……过去,这往往是基层治理的模糊地带。居委会想管却权责不清,亲友想帮却于法无据。昨天,一场监护权变更特殊程序庭审在彭浦新村街道“静邻”就业服务站公开审理,让社区工作者清晰了解临时监护、意定监护等民生案件的操作流程。
很多人以为指定了意定监护人,就会立即实施监护。其实,意定监护是在未来被监护人失能时的安排,是一种“未雨绸缪”。随着上海老龄化程度加深,以及独身群体日益壮大,许多突发问题会导致“监护真空期”的产生。静安区法院携手彭浦新村街道办事处发布临时监护“三方四步”机制,让“临时监护”从一个法律概念,变成了可操作、可追溯、有闭环的行动方案。
不同监护方式之间的衔接也是一个问题。如果临时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是不同主体,就会涉及交接窗口期,临时监护人如何移交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如何衔接。昨天,徐汇区法院当庭宣判,指定徐汇区民政局为已故独居邓女士600万元遗产的管理人,作为生前指定监护人的华泾镇印象旭辉居委会将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办理后续丧葬等事宜。
从意定监护的“未雨绸缪”,到公职监护的“政府托底”,再到如今临时监护机制的“紧急补位”,制度创新不仅在于规范,更在于“赋能”,让基层工作者“敢监护、能监护、会监护”。(相关报道见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