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1日 星期三
一切美好 凤凰花开 茂名路的路口店 栗香 启功先生自讼 做,才是答案
第15版:夜光杯 2026-06-30

启功先生自讼

徐可

在《启功全集(修订版)》第4卷中,有一篇很特别也很有意思的文章——《自讼二则》,注意者似乎不多。

文章不长,为免转述之啰唆,摘录如下:

江都汪容甫先生(中),是我平生服膺,所谓“恨不顶而戴之”者,除了敬佩他的学术成就外,更由于身世有若干相近之处,所以景仰之心,有倍于其他先贤者。

平夙注意著名学者的手迹,而汪先生的真迹极少,只见到四五件。除信札外,所写都是自作诗文,还有一段段地摘录自己文章的。因此见到先生论《亢仓子》《鹖冠子》二段,便大喜过望。于是津津然,龂龂然,骋其笔舌,大加评论,以为是先生的佚文,发表在《学林漫录》第十一集中。

最近挚友黄永年先生自西安托马樟根同志告诉我,那是柳宗元的文章,我才如梦方醒。这两段不但载在《柳集》,还屡次为许多古今选本所选入。予小子谫陋自不待言,如果说我没通读过《柳集》,并不夸张;如果说我连选本都没读过,不但我自己不信,即我的朋友也不会信。然则何以出此纰漏?首由希望迫切,次由所读昏忘。自曝不学事小,贻误读者事大。古人诗文集中误被后人编入他人之作,已是常见的事。其原因虽各不同,由于集子主人手抄过的笔记,以致误被编入的,实居多数,但我却绝不敢以此例来作解嘲。

现在除向黄、马二同志致以深切的谢意外,还要向曾阅拙文的读者致以诚恳的歉意!

这段申明,可以说确是由衷之言,是自一九五七年、一九六六年以来,真有错、最诚心的一次自讼!

……

《学林漫录》第十一集,又刊出拙文言法华一段。继阅《禅苑蒙求》卷下,有“法华佯狂”条,引《会元》二,略记言法华独语笑,多行市里,褰裳而趋,从屠沽游,道俗共目为狂僧。

及检《会元》二,果得“法华志言大士”条,知其名为“志言”了,又说他是寿春许氏子,弱冠游东都,继得度于七俱胝院。一日读《云门录》,忽契悟,独语笑,口吻嗫嚅,日常不辍。世传诵《法华》,因为名之,云云。以下便记一切机锋问答语句。这段话,与《蒙求》所录,全不相关,并且都无一语涉及他到处乱写字的事。尤其难解的是“世传诵《法华》”,他上无继承,下无传授,那个“世”字又该怎讲?

那么宋代到处乱写字的狂僧言法华,究竟是否即是这里所记的“志言大士”?使我由自惊失于详细检书,转而又觉阙疑未尝没有几分好处。所以这里只可算“半心半意”的一段自讼。

现在我们来对这篇文章作一点分析。

首先看标题。“自讼”者,犹“自责”也,亦即“自我批评”“自我检讨”“自我反省”之义。语出《论语·公冶长》。子曰:“已矣乎,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孔老夫子也是少见多怪了,人本来就是很难看到自己的缺点的,更别说还要自我批评了。当然,孔夫子没看到,我们却看到了。启功先生不但敢于“自讼”,而且一下子就“自讼”了“二则”;不是“内自讼”,而是公开“自讼”。到底出了什么事,惹得老先生要这么郑重其事地公开进行自我批评?

文章说,江都汪容甫先生,是我平生服膺,所谓“恨不顶而戴之”者,景仰之心,有倍于其他先贤者。平夙注意著名学者的手迹,而汪先生的真迹极少,因此见到先生论《亢仓子》《鹖冠子》二段,便大喜过望,以为是先生的佚文,不加分辨地就在《学林漫录》上向读者推荐了。先生用了“津津然,龂龂然,骋其笔舌,大加评论”来形容当时自己的喜出望外以至洋洋得意。

可是最近,有挚友黄永年先生托人转告,那是柳宗元的文章,不是汪容甫的,先生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他十分认真地分析了原因,十分诚恳地向黄永年先生和转告者致谢,向广大读者致歉,并强调:这是“真有错、最诚心的一次自讼!”

这是先生“自讼”的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是先生在同一期《学林漫录》上,发表了一篇谈论狂僧言法华事迹的文章。后来读《会元》二,看到“法华志言大士”条,方怀疑那个到处乱写字的狂僧言法华,是否即是这里所记的“志言大士”?先生后悔没有详细检书。转而又觉得“阙疑未尝没有几分好处”,所以只算“半心半意”的一段自讼。

这篇“自讼”文,也是写得亦庄亦谐。但是先生的态度是非常认真的。于此可以看出:

第一,严谨治学的精神。由于传抄的原因,古人诗文被张冠李戴者屡见不鲜,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先生为免误导读者,专门撰文更正,并且详加解释,以期引起读者的重视,这是对文化的敬畏、对读者的负责。

第二,严于律己的精神。发现问题后,先生本来可以委托编辑部,发表一则启事,对之前的错误予以更正。但他没有这样做,而是亲自撰文,对产生错误的原因作了深刻反省,对发现者表示感谢,对读者深致歉意,而且用了“自讼”这样醒目的标题。如此高调自曝其误,设若孔夫子再世,不知又该如何感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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