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18日 星期六
广告 广告 一封感谢信,见证基层服务的暖心温度 户门外水阀喷涌,谁之责? 基层“微治理”,“治标”又要“治本”
第02版:多维世界/专题 2026-07-16

户门外水阀喷涌,谁之责?

黄友健

7月1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2026)沪02民终5618号侵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在未完成二次供水改造的老旧小区,位于业主户内水表之前的公共供水管线,其维修养护的法定责任主体究竟是谁?是物业服务企业,还是专业的供水单位?

2025年8月9日,某小区601室业主在正常关闭户门外水表箱内的总阀门时,阀门前端的金属外螺丝因严重锈蚀而突然断裂,大量自来水喷涌而出。由于无法关闭水阀,漏水持续了近两个小时,最终由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水务”)的抢修人员到场修复。此次漏水导致楼下501室及401室业主房屋受损,经司法鉴定,损失合计16321.83元。

一审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认为,由于该小区未进行二次供水改造,案涉断裂的表前水管仍属于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维护管理范围,故判决某物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对此,物业方依法提起上诉。物业方认为,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与《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六十条是强制性、专属性的责任条款。将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市政配套设施的维护责任,交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承担。分户计量表前的管线,是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延伸至用户端的组成部分,其产权和管理权天然属于供水企业。将“二次供水改造”与“表前管线责任”捆绑在一起,是一种严重的误解。二次供水改造,通常指对小区内部从地下水泵到屋顶水箱的整个加压供水系统的改造。而表前管线,包括水表本身及其连接件,是供水服务的计量和控制节点,其日常的检查、维修、更换是供水企业保障正常供水的基本职责。从全国范围,特别是上海的日常管护情况来看,分户计量表及表前管线的定期更换,历来都是由供水单位负责,历史上并无例外。

而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从未约定其需承担表前供水设施的维修养护义务。要求物业公司去承担本应由供水企业负责的、深埋或暗敷的表前管线的养护责任,既无合同依据,也无法理支撑。

二审法院明确指出:城投水务公司作为供水企业依法对分户计量表和分户计量表前管线、设施设备负有维修养护责任。法院进一步分析认为,城投水务未按期更换水表,也未及时发现并处理水表阀门连接处的严重锈蚀问题,其不作为与事故的发生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同时,法院也客观地指出了物业公司存在的过错。作为小区的日常管理者,物业公司虽不承担表前管线的专业养护责任,但在日常巡视中未能及时发现公共区域内水管的严重锈蚀隐患,且在事故发生后,未能迅速采取关闭楼顶总阀等更有效的应急措施来防止损失扩大,也存在一定的管理瑕疵。

基于此,二审法院作出改判:由城投水务承担70%的主要责任,某物业公司承担30%的次要责任。

从承担100%到承担30%,这不仅仅是赔偿金额的变化,更是司法理念的进步。本案的二审判决,对于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厘清各方权责具有重要示范意义。供水等专业单位必须切实履行其法定的管养责任,不能以“未移交”“未改造”为借口,将责任“甩锅”给物业公司。它也提醒物业服务企业,虽不承担专业设施的维修责任,但仍需尽到合理的管理、巡查和应急协助义务。

黄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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