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盗贼穿戴手套、鞋套在崇明横沙岛入民宅盗窃,得手后以为万无一失,睡宾馆、乘客轮、进市区,不料案发12小时即被崇明警方抓获,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我家里被偷了……”3月25日临近中午,市民王先生报警称家中财物被盗。崇明公安分局横沙派出所立即联系刑侦支队,5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经王先生仔细确认,家中被偷2瓶名酒、2条名烟、1块名表,还有一些贵重饰品、雪茄、茶叶以及3000余元现金等。
一番勘查后,民警发现嫌疑人非常谨慎,现场并没有留下指纹、脚印等线索,门窗也没有被撬动痕迹。好在王先生家装有安防设备,视频中嫌疑人于凌晨前推门进入,当时手上戴有白手套,脚上穿着鞋套,百密一疏的是脸部没有遮挡,五官清晰可辨。
民警很快锁定嫌疑人施某。公共视频显示,施某当晚留宿于宾馆,大清早乘坐渡轮离开横沙岛前往市区。25日22时许,民警在施某落脚处将其抓获,所偷赃物一并查获,而名表已被其戴在手上。到案后,嫌疑人施某对其入室盗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施某交代,早有盗窃想法的他于3月24日坐船来到横沙,想在岛上逛逛看看,顺便偷点东西。当晚,施某特地随身带上鞋套、手套,在农村地区寻找装修比较豪华且没有锁门的农宅。刚巧,王先生家符合该标准,施某轻易地将没锁住的门推开,在搜寻一番后把上述王先生家的贵重物品打包偷走,并心满意足地找了一家宾馆睡下。
经评估,施某盗窃的财物共计8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施某已被崇明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
农村地区民宅主人不在家时,务必关好门窗,妥放贵重物品,以防被盗;有条件的可在家中安装安防设施。警方同时奉劝不法分子,勿做掩耳盗铃的违法犯罪之事,伸手必被捉。
本报记者 解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