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1日 星期二
伪造“质检报告” 抹黑商业竞争对手 “蓝鲸”护企工作站将推广至全市 老建筑变身“零距离家园” 一支骑行车队  穿街走巷跑腿 “爸爸妈妈带我回母校”
第10版:社会新闻 2024-04-17

伪造“质检报告” 抹黑商业竞争对手

始作俑者被追究刑责

本报讯(记者 杨洁)今天上午,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海警方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成效与典型案例。

此前,沪上某电子商务公司向警方报案称,某知名自媒体账号发文称该公司旗下品牌脱毛仪存在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使用后可能导致失明、基因突变、孕妇流产等严重后果。文中还附有某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显示该品牌脱毛仪有两项检测指标不合格。文章发布后引发热议,致使该公司旗下品牌脱毛仪在某电商平台被下架,直播活动被取消,大量客户退货,造成巨大损失。该公司表示,网文内容与事实并不相符。接报后,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随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

警方兵分两路,一路找到了文章作者王某,王某称是受自媒体从业人员于某的委托撰写并发布,并收取1.5万元报酬;于某则称是应某电子商务公司副总经理周某的要求,周某还提供了一份商品质检报告,要求于某找人撰文并炒作,表示事成后将支付20万元报酬。另一路前往文章中提及的权威检测机构调查,发现该机构对该品牌脱毛仪产品未出具过任何检测报告,所谓的检测报告系伪造。而周某所在的电子商务公司,系另一品牌脱毛仪的国内代理经销商,也是报案公司的主要市场竞争对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1条之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已进入法院审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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