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叶薇 实习生 綦颖怡)上海近日推出19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包括加快上海创业投资行业发展、充分发挥各类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推动创业投资与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联动发展、推动创业投资和产业发展、区域发展形成合力以及加强人才和政策保障等。
为持续推动创业投资发展,加强对初创企业融资支持,上海先后于2014年、2019年印发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文件。本次《若干意见》在上海原有创投文件的基础上修订而成,将于2024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7月31日。
市发改委介绍,相比原有文件,《若干意见》增加了三方面内容,具体包括:增加国家最新出台的干货举措,如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扩大直接股权投资试点,并进一步提出探索政府引导基金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合作设立创业投资企业,支持保险资金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的支持;增加我市最新部署推进的政策措施,如用好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遴选专业投资团队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新设未来产业基金,有序扩大上海市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等政策;增加经营主体密切关注、希望实施的措施,如在股权投资集聚区设立创投企业注册快速通道,深化认股权综合服务试点等。
此外,优化升级四方面内容,具体包括:优化政府引导基金的优惠支持举措,如探索引导基金阶梯化让利机制,鼓励开展硬科技领域早期投资,支持引导基金开展滚动投资等;强化国有创投基金的市场化改革举措,如开展国资存量基金整合、打造兼具投资和运营功能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专业平台和高能级基金管理机构;拓宽创业投资企业募资及退出渠道,如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功能性平台发起设立的早期基金,政府引导基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进一步鼓励重点产业领域并购整合,如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政府引导基金通过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等方式加大对市场化并购基金的投资力度,对重点领域海外并购提供便利化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