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部分通过议题包括:
1.国内球员薪酬限额、俱乐部支出限额等仍将按照2018赛季职业联赛总结会上的决议执行,球员与俱乐部现有合同将得到尊重与承认
2.外援政策拟定“单赛季最多注册六人,可同时报名五人,每场最多上场四人”,如遇特殊情况二转期间或可适当调整
3.非华裔入籍球员将被视为普通外援,华裔入籍球员被视为国内球员
4.U21球员将不设薪酬限额,并且放开转会名额
新政未知讨论议题包括:
1.是否还存在限价不限薪的“超级外援”,新签外援将如何执行限薪?
2.U23政策和引援调节费是否调整或继续执行?
3.外援每场最多上四名任意外援是否意味着恢复亚外“3+1”的政策?
今日14:00北京昆仑饭店
2020赛季中超相关政策投资人会议
尽管距离2020年还有一个星期的时间,但是对中国足球来讲,更确切地说,是对中超和中甲总共32家职业足球俱乐部来讲,他们的2020赛季,或许从今天就要开始了——12月25日,中国足协将召集各职业足球俱乐部总经理们举行通气会,有关2020赛季中超中甲联赛的各项政策,有望在这次通气会后正式落地,属于中国足球的21世纪的时代大幕,也将就此徐徐拉开。
专题撰稿 特约记者 蓝山
最近几个赛季,如何使用外援,对中超球队来讲,一直都是个问题。
按照2019赛季中超章程规定,中超联赛每支球队可以注册外援四人,每场比赛登场不超过三人次,没有亚洲外援与非亚洲外援的区分。对于要参加亚冠联赛的中超“BIG4”球队而言,如果选择注册四名非亚洲外援,那么在亚冠赛场上只能放弃一个亚洲外援的名额。2018赛季,上海申花弃用了韩国中卫金基熙,他们也是那个赛季当中唯一没能获得亚冠联赛小组出线权的中超球队。
与中超球队“弃用”亚洲外援不同,最近两个赛季的亚冠联赛当中,来自韩国、日本以及西亚的一些球队,却加大了对亚洲外援的使用力度,外援使用政策的“先天不足”,也让中超球队在亚冠赛场上的竞争力出现了明显的下滑。从2021赛季开始,落户中国的世俱杯赛给了中超俱乐部登上这个俱乐部层面全球最高舞台的机会,而且从理论上讲,中超最多可能会有两支球队参赛,在本土球员缺少竞争力的情况下,如果没有高水平外援“撑台面”,中超球队很有可能像参加“中国杯”赛的中国男足国家队那样,大概率地“被惨案”。从这个角度来看,在2020赛季重新启用外援“3+1”政策,也就是每场比赛中最多使用三名非亚洲外援以及一名非亚洲外援,完成与亚冠联赛的接轨,也是在为中超球队参加世俱杯“未雨绸缪”。
过去的两个赛季当中,为了保证本土球员的出场机会,中超联赛每场比赛最多只能报名三个外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新赛季中超联赛将执行“注册六人报名五人上场四人”的政策,但值得注意的是,到目前为止,并没有明确的消息表明,上场的四名外援当中必须要有一名亚洲外援,但单场外援外援出场总人次,肯定不能超过四人次。
归化内外有别U23政策半途而废
当李可和艾克森以中国男足国家队成员的身份参加了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预选赛亚洲区40强赛之后,在很多人看来,作为新鲜事物的“归化球员”,已经成为中国足球的一部分,并且发挥出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归化球员“身份”难以统一
就在这个月,此前效力广州恒大队的巴西球员高拉特通过“自宣”的方式,证实他已经获得了中国国籍,成为一名归化球员,并且表达了希望帮助中国队冲击2022年世界杯参赛资格的想法。
对于李可这样拥有中国血统的“外援”归化,外界普遍持欢迎态度,引发争议的,则是像艾克森和高拉特这样的非华人血统球员。今年中超联赛结束之前,中国足协在上海召开中超中甲俱乐部投资人会议,商讨研究的一个重要议题,就是对归化球员的界定与使用,当时提出的一种方案是“注2上1”,也就是每支球队可以注册两名非华人血统的归化球员,但每场比赛只能上其中一人,而所谓的“注2”,是指2020赛季新增注册的归化球员,像艾克森这种今年已经报名的球员,并不受新政的限制。
对即将推出归化球员使用新政的中国足协来讲,未来可能会遇到的一个瓶颈,就是对这些归化球员的身份认定,因为从理论上来讲,在拿到中国国籍成为中国公民之后,这些归化球员与本土球员一样,拥有在中国境内参加工作和劳动的权利。正因为如此,曾有俱乐部建议,可以参考以往中超中甲对于中国香港球员的使用方法,在规定每支球队拥有归化球员具体人数的基础上,施行“内外有别”的使用方法,也就是在中超中甲联赛联赛当中,归化球员可以作为本土球员使用,但是在亚冠联赛中,则按照亚足联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鸡肋”政策或被“一刀切”
上个月的上海中超中甲俱乐部投资人会议上,中国足协提出包括“三级职业联赛本土球员限薪”、“中超球员薪酬达到顶薪标准后不能随意转会”、“超级外援身价不超2500万欧元且不限薪”、“U21本土球员税前年薪不超100万元”、“俱乐部如有U23球员经足协推荐赴海外留洋,可在联赛中适当减免执行U23球员政策”以及“中乙每队只能注册三名30岁以上球员”等诸多动议,虽然其中一些引发了外界相当大的争议,但中国足协追求职业联赛“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思路并没有改变,尤其是在相当核心的“减负”和“限薪”问题上,没有任何动摇。
去年底的2018赛季中超联赛总结会上,中国足协推出了“四大帽”,旨在遏制联赛非理性消费,为俱乐部减负同时鼓励俱乐部将投入目标转向本土人才培养从而造福中国足球,此次推出的新政当中,依然把联赛的财务管理作为重中之重。按照去年形成的决议,中超每家俱乐部2019年至2021年三个赛季的总支出限额分别为12亿、11亿和9亿,而这三个赛季中超俱乐部薪酬所占俱乐部投入比例分别为65%、60%、55%,逐年递减。至于中超联赛个人薪酬限额,依然维持国内球员单季最高(不含奖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限额,国脚薪酬按比例最多上浮20%(1200万元)不变。
至于之前一直为人诟病的U23球员政策,下赛季很有可能会“翻篇”成为历史。事实上,虽然中国足协出台这项政策的初衷是增加年轻球员的上场机会,但是一来俱乐部会使用“即上即下”来应付了事,二来中国足协在执行这项政策的过程当中,经常会因为各种原因在球员使用人数上“减免”,而且从一开始的跟外援出场人次挂钩,到后来的单独执行,早就成了可有可无的“鸡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