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 星期三
健美健身走入生活场景 高危项目场所管理上海有了全国首创 “钓”动体育消费新热潮
第A12版:体育生活 2024-11-25

高危项目场所管理上海有了全国首创

章丽倩

本报记者 章丽倩

小区里免费供业主使用的游泳池、滨江步道旁开放式的攀岩墙,还有属性类似的单位游泳池……在这些非经营性质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内,市民们的安全又该由哪方面的力量来规范和守护呢?近日,随着《上海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申城拥有了又一项“全国首创”。

2013年,国家体育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公告,将游泳、滑雪(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攀岩列为第一批高危项目。此次,《办法》的适用范围正是涵盖了游泳、攀岩、潜水和滑雪,首次实现了本市高危项目监管“全项目、无例外”。而全国首创指的是除按照国家规定,对经营高危项目开展行政许可外,还——对其他提供高危项目相应服务的主体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新备案制度的重要意义在于,它进一步解决了本市高危项目场所监管全覆盖的问题,并参照经营者应遵守的安全管理要求,要求备案主体参照同等标准的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实现高危项目场所监管全覆盖。同时,它也明确建立了多部门参与的高危项目监管协调机制。

《办法》做到了对监管对象三个“全”,除了上文已提到的全项目监管、全覆盖监管外,还有以一个“全”是全时段监管。即打破以往针对项目的特性开展季节性重点监管的常规做法,对所有的高危项目进行全时段的监管,保持全年监管力度一致。

近年来,市民参与全民健身的意识明显增强,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潜水、滑雪等高危项目快速兴起,参与人群规模日渐壮大。目前,全市共有游泳场所883家(夏季开放时达到过975家的历史峰值)、攀岩场所91家、潜水场所12家、滑雪场所一家。

为推动全市高危项目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市民健康财产安全,市体育局会同市文化旅游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应急局以及市消防救援总队,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1月30日。

高危项目具有危险性大、专业技术性强、安全保障要求高的特点。《办法》在第五条(社会共治)中对参与高危项目的市民提出了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呼吁大家树立“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风险意识:一是事前评估自己是否有不适宜参加该项运动的禁忌症;二是应配合场所做好告知承诺核验,并选择参与适合自己运动能力的项目,勿盲目而行;三是应选择有资质的场所和指导人员进行教学,遵守与高危项目场所方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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