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耿
7月28日,FIFA宣布设立商业子公司“国际足联前进企业”(FFE),把世界杯、世俱杯的转播、赞助、票务与授权打包注入,估值200亿美元,拟出让约21%融资42亿。8月1日凌晨1点半,因凡蒂诺声明项目终止。前后四天。
通行的解释是资本亵渎了足球。但道德义愤通常没有这么高的行政效率——欧超联赛崩于48小时,两年一届世界杯的动议无疾而终,FFE用了四天。三次挫败背后是同一结构性事实:卖方并不拥有他要出售的东西。
国际足联注册在苏黎世,法律形式是非营利社团。世界杯的商业价值不产生在它的办公楼,而产生于211家会员协会每四年交出的国家队。总部是受托的运营方,不是所有者。
那42亿并非外部增量:国际足联先把未来利润切出21%卖给投资人,再把现金分给211家会员协会作赞成票的对价。方案还设下9月19日的期限与资金落差:按时同意多拿,拒绝少拿。好比有人替你把房子抵押了,把贷款当奖金发给你,从此你的房租要分一份给债主。到手的是一次性现金,交出去的是永久分成。
欧足联不走法律程序,也不主张世界杯归自己所有,只说了一件事:提案不撤,55家协会不参赛。言下之意:那件标价200亿的东西每四年要重新组装一次,而零件在别人手里。
这才是真正的问题。世界杯的收入完全依赖供给方每一届的持续同意;这种同意不可登记、不可交付、违约时不可强制执行,因此无法抵押。200亿只在无人试图变现时才成立:一旦动手变现,各方的同意便从默认的背景条件变成谈判筹码,而背景条件一旦被计价,就不再是背景条件。质押的动作本身损毁了标的物——“FIFA”做了一次“非法”的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