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林街道宛三居民区下辖东航小区、宛南三村、龙华路2373弄、吉象小区和滕王阁5个自然小区,除了其中一处为商品房小区,居民区内大多是以老旧公房为主,因为价格、地理位置等原因,房屋出租率基本在50%以上,“群租”现象也成为社区治理的重点之一。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行为,解决“群租”扰民问题,一场由枫林街道城管中队联合派出所、居委、物业开展的群租专项整治行动,让宛三居民区的“群租”从原先的六十多家降至个位数。
及时上报 整治迅速
如何及时发现“群租”?居委和物业在其中花了大力气。“我们居委工作人员在日常走访时会主动观察是否有群租的迹象,楼组长注意到了也会告诉我们。”宛三居民区党总支书记王诤告诉记者,“物业也会不断巡查,特别是小区门岗处的工作人员,发现一户进出的人流量很多,或者是来办门禁卡的人数有异常,也会反馈过来。”
居委和物业一旦发现“群租”便会立即上报给城管中队,“每个居委会配有一位对口的城管联络员,可以立即反映群租的问题。”王诤说。有了联络员,居委、物业同城管中队之间的沟通就顺畅了许多。
这还只是城管中队接收信息的来源之一,“我们除了在枫林辖区32个居委都配了联络员,还有群众投诉反映以及公安系统收集到的群租线索等。”枫林街道城管中队许剑平介绍。
收到“群租”线索后,城管中队第一时间上门核实,确认属于“群租”后采取相应整治措施,情况严重的进行立案处罚。宛三居民区群租专项整治期间,城管中队几乎天天上门,许剑平说:“我们根据前期全面排摸的数据,做了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每周都来,到最后一些二房东主动放弃了,不愿再住了。”与此同时,宛三居民区在开展“三旧”变“三新”工作中,拆除了许多违法搭建和隔断,“对二房东来说,他能隔断的空间没有了,也就不再做群租了。”
普法宣传 共同抵制
今年2月1日,《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一方面明确禁止将住房用于群租,另一方面也对租房市场的规范发展提供了依据。为了规范业主出租行为,遏制“群租”情况发生,执法中队在加强巡查的同时,也多次开展群租执法普法宣传。
王诤告诉记者,在整治过程中发现很多房东并不清楚自己的房子被用作群租,面对“群租”现象也不以为然,“有一户群租的房东,因为长期将房子委托给二房东,自己从来不管房子。直到我们居委找到他时,他才知道房子是群租的。”为此,居委与城管当面向房东讲清群租的危害性后,他才意识到群租也是一项违法行为。“房东一开始还觉得房子多住几个人没什么关系,和居委、城管聊过后才希望我们能将群租整治掉。”
通过大量的宣传资料,城管中队和社区重点向身边居民介绍了群租的危害性和最新条例,并结合居民身边的案例,生动展示群租房存在的各类问题,特别对《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的处罚条款进行了重点解读,让出租房业主认识到群租行为的处罚金额之高,从而自觉抵制群租行为。
多项举措 长效管理
针对“群租”现象易反复的特点,整治、立案处罚等都只是手段,日常管理中做到长效治理才是关键。枫林街道治理群租的一大特点就是约谈房东、二房东签署承诺书。许剑平说:“我把这套房子群租整治好了,再找当事人约谈,把群租相应的法律后果明确告知,让他们签署承诺书,杜绝群租现象再度出现。”
街道还寻找了第三方有资质的房产中介,如果房东还是希望将房子委托出租,直接找到合法的有资质的中介,按照市场上合情合理合法形式出租。许剑平表示,“这样租房合同中会明确标注是不能群租的,避免房东找到一些不合规的二房东或中介,对自己房子出租的情况毫不清楚。”
城管中队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并同居委、物业保持紧密联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打击群租乱象。 上海徐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