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于2021年2月23日与购房人陈豪(身份证号32068219820316643X)签订如城街道珑悦花园11幢1102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提交网上备案。该购房户于2023年5月17日以不能满足实际住房需求为由向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申请,经我司与购房户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现对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
后公开对外销售,公示期为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公示时间为7日)
监督电话:如皋市金菲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513-87338899,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7199549。
特此公告!
如皋市金菲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