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印发《关于调整上海市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对上海市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政策作出调整,明确自3月16日起,上海市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这是上海楼市新政“沪七条”实施以来的又一举措,也标志着上海商办房贷政策迎来了近20年来的首次变化。在此之前,全国大多数城市均执行较高的商业用房首付要求,通常为50%,部分银行或特定项目甚至设定为60%或更高,以抑制对商业用房的炒作。
这一政策调整亦顺应了当前的市场需求。行业专家表示,此次上海将商业用房购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下调至30%有利于激活置业需求,从而盘活二手房挂牌或在售存量,也有利于盘活存量房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或长租公寓,是从金融角度支持存量物业盘活和改造的一大举措。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通知规定的下限要求,结合所在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比例。在具体实施中,各家银行需充分考虑在途交易等因素,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