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玮 通讯员 杜娟)日前,虹口区法院召开破产企业职工工资集中发放会,为该院在办两起破产案件中的12名劳动者发放欠薪共计23万余元。据悉,这是上海首次在破产清算案件中通过府院联动机制为劳动者申领到保障金,有力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冯先生是本次领薪的劳动者之一,他曾供职于某物资企业。因资金周转不灵,该企业负债累累,自2016年1月起拖欠劳动者工资长达一年,企业负责人也无力继续经营。经法院释明,2018年6月,冯先生作为债权人申请该企业破产。此后,虹口法院将该企业移送破产审查。审查中,承办法官发现该企业另有7名劳动者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欠薪问题,欠付工资在2万元至10万元不等。为防止企业财务状况继续恶化,虹口法院依法裁定受理该企业破产清算案,并指定相关破产管理人。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冯先生与其他劳动者了解到企业负债以及财产调查情况后,心里顿时凉了半截,企业长期拖欠工资,生计已然艰难,如今能不能讨回欠薪也成了未知数。而另一家文化公司的5名劳动者也与冯先生有着相同的遭遇。
考虑到企业的特殊状况且佳节临近,经虹口法院多方联络,破产管理人向政府部门申请,最终为冯先生等人争取到了部分保障金。
据了解,虹口法院自2017年起大力推进“执转破”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债务人及时移送破产审查,防止企业经营者逃避债务,着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对于劳动债权人数较少、企业经营者仍有履行能力的,利用破产审查周期,推进劳动债权人与企业经营者和解,最快兑现债权。对于劳动债权人数较多的,利用破产和解制度,推动债务人与全体劳动者达成破产和解。对于负债累累、财务恶化的企业,则多方面争取欠薪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