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 孙绍波 文案 黄佳琪 杨洁
【专家释法】
《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发生高空抛物侵权事件后,公安机关应及时立案侦查,查清责任人并依法处置(谁抛谁担责);若无法查清,则可以适用(不知是谁共担则)的规则,即“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此外,为了有效预防该类案件,该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的发生,建筑物管理人(如物业公司)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的发生”;若未尽此义务,则也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谁没管好谁担责)。
殷骏(上海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社会研究所所长、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策划
上海市司法局
新民晚报社
制作
上海市法宣办
新民晚报时政中心
新民晚报全媒体编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