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02日 星期五
员工私收销售款骗客人钱财 5个户口为何未分到一分动迁款? 隐瞒离婚事实竟为分巨额遗产 糊涂旅客零食不离手装钱手包却随意丢放
第20版:新民法谭 2020-10-20

隐瞒离婚事实竟为分巨额遗产

正常情况下,夫妻一方去世,在继承遗产时,首先要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半归在世的一方,剩余的一半作为夫妻一方的遗产,由其继承人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来分割。如果去世的一方遗留的遗产是其结婚之前的个人财产,就不存在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则是直接作为遗产继承分割。两种情况比较下来,肯定是第一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在世的夫妻一方所分得的遗产要多。

前一段时间代理的一个法定继承案件,就碰到了类似的情况。当事人张女士带着法院的起诉状来找我咨询,她作为被告参与到了一桩法定继承的案件中,原告是张女士的奶奶。张女士的爷爷前几年去世,名下有一套私房最近动迁,动迁款大约800万元。张女士的父亲2006年去世。张女士的奶奶认为,这套动迁房虽然登记在丈夫一人名下,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主张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剩余的一半再作为丈夫的遗产,由所有的五个继承人均分,合计要求依法继承遗产480万元。看完诉状和相关证据,我简单询问了一下张女士的家庭成员及法定继承人身份关系,认为原告的诉请基本合理,律师代理空间不大,希望张女士慎重考虑是否要坚持聘请律师。但在张女士的坚持下,我们就按照普通案件六折的优惠接了这个案子。

同其他所有经办的案件一样,开庭前几天照例约张女士来办公室面谈开庭前准备工作,顺便再核实一下案件事实。那天一同前来的还有张女士的婶娘,闲聊之中听她婶娘说,张女士的爷爷、奶奶有几年不生活在一起,是不是可以继承的时候少分一些遗产。我突然间心头一怔,这不太符合常理,就让她婶娘细说详情,张女士婶娘说具体也不太清楚,只是听张女士爷爷上个世纪提起过一次,据回忆应该是六十年代末。

直觉让我感到这其中有问题,马上安排助理向法官申请调查令,去详细查询张女士爷爷奶奶的户籍信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户籍信息较零散,都是纸质文件,没看出问题。到民政局查询他们的婚姻档案,也没发现问题。多年的律师执业习惯,让我不踏实,总觉漏了什么事实。我又让助理向法院申请调查令,亲自去张女士奶奶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工作过的单位查询,在单位退管办终于找到几份履历表,其中一份明确写着1968年离婚,于是我马上去申请查询法院系统档案,果然翻到一份1969年的《上海县民事判决书》,显示张女士的爷爷奶奶经法官调解离婚。

开庭时,原告在法官再三追问下,承认当时离婚,但没过几年就又复婚了,所以很多亲戚也不知道。恰巧张女士的爷爷就是在他们二人离婚期间得到的这个私房,所以她爷爷名下的这套私房系第二次复婚的婚前个人财产,原告没权利先行分割。最终,张女士爷爷留下的动迁款800万元,由五个继承人均分,原告只分得160万元,远少于其诉讼请求的金额。

宋博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910483700)

咨询电话:021-61439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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