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欣
陈村很多年不写小说。他的短篇,最有名的当然是《一天》,发在他的“母刊”《上海文学》——那已是三十多年前的月亮。等他1997年写完长篇《鲜花和》,就一头扎进网络的海洋,从此论坛骂战日多,文坛笔耕日少。我问他怎么后来就不写小说了呢?他叹一口气说,是呀,壮志未酬。我看看当年《鲜花和》封面上那张清癯的面孔,再看看他现下庞大的肚皮,也叹一口气说,你壮倒是壮了。
这本《第一只苹果》,除了最末一篇成色略新(所以拿它当了书名?),余者都是“前《鲜花和》”时期的旧作,不那么出名,江湖流传极少。连代序的那首诗都是旧的,真正的新瓶装旧酒。如果说陈村给予当代文学史的印象是先锋的、非主流的,那么这本小小的《第一只苹果》倒显得更日常,又诚恳又狡黠。甚至打开虚构的外衣,走一点真实生活的光给读者窥视,身边的人和事,有名有姓,有据可考(《三个人的家庭》),像小说又像非虚构,陈村自己称之为“伪纪录片”。
大概十来年前,陈村刚过“五根”未久,就开始以“百岁老人”自居,他的滑头讲法是,百岁要趁早。他打理“小众菜园”论坛,百事操心,版友们尊他为“村长”,他的小说里也确实有股子“爹味”——一歇是宝贝女儿“妞”的爹(《三个人的家庭》),一歇是心爱的女孩的爹(《爹》)。对于女性,他既有敬意,又有怜惜,也有好奇;既要有对林妹妹般的精神之爱,又愿意有一段雪白臂膀亵玩一下。
就像所有的“爹”同时也有另一重“儿子”的身份,陈村小说里也会有种弄堂里“野蛮小鬼”的面貌。他的文字别致,不愿意用常人用惯的组合方式,即使已经被旁人演绎了一万遍的老故事,他也要打怪升级般翻出一点新花样(《第一只苹果》)。文字在他手里,仿佛男孩手中的乐高,换一种拼接方式,就能搭起另一个截然不同的模型。他有各种奇思怪想:人被电击,思想会像橙汁一样喷射;女朋友不停膨胀卡住屋门,最后被一瓶白醋浇得灰飞烟灭……(《笑话》)我甚至想象得出他写下这些奇思时,得意洋洋又贼塌嘻嘻的笑。比起德高望重的“百岁老人”,他更像是一个“老男孩”。
陈村实在是个喜欢讲故事的人,小说本来就是讲故事,他还要在故事里讲故事,俄罗斯套娃一样一层层套起来,一口气讲出十五六只故事(《日出·印象》)。我猜这本事是不是从小编故事哄他的“妞”时锻炼出来的,妞有一个会讲故事的爹,真是好福气。
我问陈村,这本集子里他自己最喜欢哪篇,他说是《布熊》,因为“精致”,两个人有条不紊地说话,叙述的分寸好。这种评语有点像评论家的话术,我们普通读者,还是直接读文本就好——
一个人总把岁月换成故事。等到想换回来时,办不到的。一个故事值许多岁月。故事像你的脚,慢慢长大。长到最大时,不再有新的故事,只会新长些硬茧。所有的只是旧故事的翻版,只是硬茧。
这段《布熊》里的话,像是那个早早标榜百岁的“老男孩”突然敛起黠笑,从岁月的瓶子里倒一杯酒搁在你面前,你以为陈酒不易醉,却不知不觉上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