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巨明调研环卫车 首席记者 刘歆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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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4时30分,当这座城市还在沉睡,辛勤的环卫工人们已经上岗。道路清扫车沿着路边缓行,一路冲洗脏污灰尘,在第一缕阳光照到路面上时,已是焕然一新的模样。然而,这群“城市美容师”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个问题,却让他们忧心忡忡——环卫作业车辆的“沪牌”,看起来与其他车辆相仿,但是由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协会核发的,此前在实践中交管、车管部门都不予认可。
上海新森林绿化发展有限公司长期从事松江区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工作,有大大小小的作业车辆125辆。“我们虽然取得了车牌证照、驾驶人员上岗证,但处境还是有些尴尬。”公司安全科科长李樱告诉记者,此前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因被认定为“无牌车辆”,不论真正的过错方是谁,环卫车辆作业方都会被判定有全部责任。这对投保、赔付也会有很大影响。这样的状况,在市人大代表、上海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诸巨明的建议下,发生了改变。
“环卫车辆‘无路权’,让环卫工人成为弱势一方,这于情理不合。”经过大量走访调研,诸巨明发现“灰色地带”在全市普遍存在。“尽管市公安局曾明确表示,拥有市环卫行业协会核发车牌的车辆允许其在作业时间段、区域上路行驶,但由于对‘作业时间段、区域’界定不明确,相关基层执法部门也没有完全落实。”于是,他通过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及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代表座谈会的途径,提出了关于解决环卫、绿化行业电动三轮车及驾驶人员上路作业、管理问题的建议。
这份充满温度的建议提出后,获得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高度重视。此后,市公安局与市市容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分析和研究,给予了阶段性答复。诸巨明告诉记者:“目前,环卫作业车辆在工作时间段、工作路段视为‘有路权’,投保、理赔流程也获进一步优化。”
作为上海市人大代表,诸巨明履职已近四年。“作为人民选出的代表,就要搜民情、聚民智、映民意,将下情向上传递,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各方面难题。”诸巨明表示现阶段,之前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已基本被落实,交警、市容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绿化市容专用电动作业机具的管理制度,细化相关规定。“在此过程中可能有新问题涌现,今后我也会继续提出建议,让‘城市美容师’有合法保障,能在大街小巷、公园绿地上安心、安全地作业。”
本报记者 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