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立
我喜欢一首东欧诗人所作诗的几句:唯有我的生命有一天会真的/为我死去。/唯有草木懂得土地的滋味。/唯有血液离开心脏后/会真的满怀思恋。
对一个离开故土的人,一个从鲁西南黄壤平原走出的人,总想寻找一种依托,这也是大多数中国文人的路子,或者在人格上,或者在心灵上、情感上,寻找一处托付之所,中国传统一向是安土重迁的。费孝通把中国社会看成是乡土性,而文人即便离开“血地”,他也忘不掉故乡!虽然时光的流逝和空间的隔阻,使你离开故乡而不得回返,但郁达夫所说的“任它草堆也好,破窑也好,你儿时放摇篮的地方,便是你死后最好的葬身之所”。于是这就有了血脉回望,有了精神的还乡,对待离开的那片泥土,就如草木感恩一样,离开了那片泥土,会满怀思恋。
作家钟离和曾说“原乡人的血,只有回到原乡,他的血才能停止沸腾”,真是透着骨髓的痛,有失去,才有寻找,当生命和肉体在异乡漂泊的时候,人的心灵往往是焦灼的、不安妥的,于是就去寻找一处精神的栖息之所,一种情感的替代。
在我们那里,原先有风俗,一个人出门,父母怕游子在外水土不服,就让游子带着一瓶家乡的黄土,因为背井离乡的人会生一种奇怪的病,会瘦会死,治不好,除非回到家乡,要是不能回来呢?那就把一抔家乡的土放在水里喝下,只要那泥土真的是家乡的土!
但我走出那片黄壤平原的时候,父母已经过世了,这个习俗我还记得,这可能是一种带有巫术性质的原始的遗存。现在在偏僻的农村,孩子受到惊吓,还会在夜间到受惊吓的地方抓一抔土,找魂。中国人把土看成是世界的最基本的构成,一切都是五行相生相克的产物。人们常说:皇天后土,中国的皇帝在天坛和地坛礼敬神明,把土看得比什么都珍贵。失去了土,就失去了权力、失去了一切!
我离开故乡到岭南,现在很少回到鲁西南的老家,那个叫什集的地方。你离家久了,对故乡生分了,故乡就成了一种疼痛。就像我们的身体,某个部位不疼不痒,我们就感受不到它的存在;哪个部位不适,哪个部位就有了问题。疼痛使你知觉故乡的存在,故乡以另一种方式呼唤你。
乡愁是美学,不是经济学,不离开故乡的人,不会得这种病,我说这种病也是美学的,是无可治愈的心理学的,虽然我知道那片土地上也曾有过苦难、丑陋,我童年记忆里也有哭声和饥饿,但文字和回忆,在多年后却有了一种过滤。
布罗茨基说:美学即伦理之母,好与坏,首先是一个美学概念,而先于善与恶的范畴。而初生的婴儿,都会下意识地完成美学的选择,而非道德选择。布罗茨基自己的童年,虽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俄国度过,然当他回首往事时,他记忆里印象最深的,并非久违的肉的滋味,而是美国罐头的奇异形状,却并没有聚焦在饥饿或者苦难上面。
在孩童的心里,战争的残酷,饥饿的煎熬,都没有留下更多的苦难回忆,让他难忘的,还是一种仅有的审美感受。因此,他从自己的生命最初的经验出发,将它上升为一种理性的结论。他指出,就人类学的意义而言,我再重复一遍,人首先是一种美学的生物,其次才是伦理学上的生物。
从故乡走出,从童年的故乡走出,但惦记埋骨在故乡的父母。五年前谷雨后一天,我曾到故乡讲学,中午时分,我到了父母的坟茔,带了一瓶酒、一挂香蕉和点心,我知道父母的肉体早已朽腐,与土合一,也许骨头会在,我想抱一抱这两堆骨头,像抱着自己的孩子。如果真有轮回,让我也抚养这两堆骨头一次,那样才少一些亏欠。
如今,我从那片土地彻底走出,走到岭南,找一城终老,但我仍惦记着父母埋骨的那片土地,离开故乡之时,曾写下《我怕回首让你看到我泪流满面的样子》的句子:
“我只是逆着血的方向走,因为/顺流会让你看到我的软弱/我虽然爱流泪,但我不爱哭/我只是向柔软、悲悯、爱流泪/其他休想撬动开我的泪腺/我的泪固执,像扑火的蛾子/如果有一天,你真的看见我流泪/那也是委屈被你从时间深处/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