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孟阿姨向“新民帮侬忙”反映,2016年她和丈夫在金山枫泾镇的“华山幸福汇”养生社区内租赁了一套养老房,为期5年,总计支付押金29.7万元。2021年9月,夫妇俩提出退房申请,要求退还扣除折旧费后的押金26万余元。然而,在签订合同终止协议书后,“华山幸福汇”却一再拖延,至今没有退款。“这可是阿拉老夫妻俩辛苦积攒的养老钱啊!”电话连线中,焦急万分的孟阿姨禁不住抽泣道。
据了解,2016年5月,孟阿姨及其丈夫与“华山幸福汇”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分别是上海旦彩实业有限公司(出租方)和上海丰孝养老院有限公司(物业服务方),乙方为孟阿姨及其丈夫。“华山幸福汇”实际交房日期在2016年12月31日。
孟女士说,合同期限5年,除了交29.7万元的押金外,还要每月支付房屋租金500元。“这房子我们一天都没有住过。后来觉得这个养老中心建设不符合预期,所以提出退房。”
孟阿姨表示,2021年9月,她提出解约和退房申请,当年11月,双方签订了合同终止协议书。其中约定,扣除总押金的10%作为设施设备折旧费后,“华山幸福汇”应退还孟女士夫妇26万余元。值得注意的是,协议中还明确提到:“退款期限最晚截至2022年3月30日。”但转眼已到2022年7月,“华山幸福汇”还是分文未退。
记者就此致电这家养老社区的销售部负责人蒋先生。针对孟女士反映的情况,他坦言,由于公司出现实际困难,导致没有及时退款。那么到底何时才能全额退款?蒋先生回复称,7月底或8月。
对此,孟阿姨说,自己曾数次和这名负责人沟通,但对方一味采取“拖字诀”,以前说6月能到账,现在又改口称“7月底或8月”。她急切希望,“华山幸福汇”能拿出基本的诚信,尽快解决退款问题,不要再套牢老人家的辛苦积蓄了。
本报记者 夏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