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江
周末去一个网红打卡点,每走几步就会看到对着镜头拗造型的俊男靓女,成了此处流动的风景线,还有一些人扛着“长枪短炮”专为街拍而来。一名女孩走过,立即被镜头瞄准,而她显然不愿意让陌生人拍照,连忙用手遮挡住面孔快速闪过,但身后咔嚓声依然不断,继而传来哄笑声。
或许这样的情景多了,有人觉得见怪不怪,不远处的保安也是抿着嘴偷笑,一阵骚动后,“长枪短炮”又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
曾经,街拍作为一种街头文化,是一个时尚符号,人们用这种形式记录生活的美好,也由此记录时代与社会的变迁。然而,现在怎么逐渐变味,甚至让人有些生厌起来?
似乎还是“金钱惹的祸”。街拍愈加大众化、商业化,俊男靓女与怪诞诡奇都成了视频时代的流量密码,不仅“审美”,“审丑”也大行其道。据新闻报道,一些电商平台有“街拍美女视频/图集”出售,甚至还有一些专门售卖女性图片的街拍网站存在。
这就突破了“创作”范畴,法律的边界逐渐被打破。首先,自然人享有人格权,包含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所谓“公共场合没有隐私”“你能来我就能拍”绝对是一种谬论,未经许可就将他人肖像甚至特定部位录入镜头,继而发布到互联网上,吸引眼球赚取流量,这属于实实在在的侵权行为。因此街拍者心中要有一根准绳,要给自己的镜头装上法律的“取景框”。
相关平台也要履行应尽的责任,对于涉及公民人格权的街拍内容,应尽到审核义务,平台还应设置便捷的投诉入口,便于被侵权人及时方便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变味的行为玷污了街拍的名声,但乱象还需综合治理,比如场所管理者要及时阻止、引导,被拍摄者也要鼓起勇气及时喊“不”。
街拍,不是你想拍就拍,只有设立好边界,才能让它更加为人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