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江跃中)普陀工会“朱雪芹职工法援工作室”7周年主题活动暨职工维权专家论坛,近日在普陀区党群服务中心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上海首个以全国劳模命名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室——普陀工会“朱雪芹职工法援工作室”成立7年来,共接待来电来访1.6万多人次,提供代书、参与调解、代理仲裁诉讼5500多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高达1个多亿,并始终保持“零投诉”“零争议”。
朱雪芹是全国劳动模范、上海市总工会兼职副主席、朱雪芹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室领衔人。2016年,普陀区总工会推出了职工维权品牌项目“朱雪芹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室”,深入一线参与劳动争议的预防调处工作,融入区域劳动争议预防调处大格局,进一步拓展履职空间,提升职工维权工作的实效,彰显了“普陀特色”“工会特点”,坚持定期接待,提供无偿的协商调解服务,受到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群体的广泛关注和信任。
马女士是外来从业人员,2018年9月12日进入上海某技术公司工作,担任软件测试工程师一职。入职当天,公司与其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
2019年3月1日,公司总经理助理林先生突然告知全体员工“2019年2月份工资暂时不予发放”的公司决定。当天下午,林先生找到马女士,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事宜,林先生表示,公司决定先与部分员工之间协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马女士考虑到公司的实际状况,即便继续工作,也有可能一直没有工资,于是决定同意与公司之间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明确表示,会及时向她支付拖欠的工资。
离职后,马女士始终没找到工作,而公司许诺支付的工资也一直未兑现,便来到朱雪芹职工法援工作室寻求帮助,工作室的老师审核了她提供的材料后,决定为她提供法律援助。接到指派的七方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余婷,悉心准备材料、收集证据。
经过庭审裁决,公司需向马女士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