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女士找到我时已泣不成声,从她断断续续的话语中,得知她丈夫温先生出轨,并与第三者生有孩子,燕女士想告丈夫重婚罪。
温先生从事法律工作,怎会不知道重婚罪的严重性?据燕女士说,温先生三年前碰到一个案件,是一位贾女士托人找上门来的。温先生帮对方赢了官司。贾女士在与温先生的接触中,发现温先生不仅有扎实的法律知识,人脉也广,于是就有计划地想要把温先生变成其家族一员。第一步就要把她在监狱服刑的哥哥的女儿,介绍给温先生的儿子小温,并承诺如果娶了她侄女,可以做主把位于陆家嘴附近的一套价值500万到600万元的房子卖掉,在温先生家附近买一套房子,这样小温就不用担心婚房了。
温先生对此没意见,但燕女士反对,因为当时小温已有对象,且谈得不错,不能硬拆。贾女士不罢休,在温先生的鼓动下,燕女士只能勉强答应,于是找了个机会安排两人见面,但最后没有见成。过了几个月,小温和女友因故分手,贾女士觉得机会来了,又一次要求约饭。小温虽然参加了饭局,但对贾女士的侄女根本没有兴趣,贾女士只能罢手。万万没想到,贾女士竟对温先生下手。她借口两家住得近,就请温先生去玩,第一次就带温先生去足浴房。当时燕女士就感觉奇怪,与丈夫谈事去足浴房做什么?温先生也没在意。后来贾女士常带温先生去酒吧,温先生并不会喝酒,但每次有请必到。没几个月,燕女士就发现丈夫不对劲了,常说有饭局深更半夜才回家。燕女士便查看丈夫的手机,里面全是暧昧短信。当着丈夫的面,燕女士号啕大哭,诉说着夫妇俩这些年操持这个家的不容易。
当初两人从老家来沪打拼,燕女士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向娘家借钱供丈夫上大学。家里没钱从不抱怨,有了孩子后,燕女士包揽了所有家务和对孩子的教育。孩子很小时,丈夫常在外地,还要全国各地跑业务。那时夫妻恩爱,燕女士总想方设法让丈夫没有后顾之忧。
可温先生丝毫不念夫妻感情,干脆一走了之,对燕女士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最近燕女士还听到一个消息,丈夫长期与贾女士同居,还生了孩子。为了了断此事,温先生还回家逼燕女士离婚,燕女士不同意,他竟恶狠狠对妻子拳打脚踢。痛苦的燕女士找到我,就想告温先生重婚罪。
听了燕女士的哭诉,我不免对温先生知法犯法的行径感到心痛,也痛恨贾女士不择手段破坏他人家庭。我对燕女士说,眼泪换不回你丈夫,愤怒解决不了当下的问题。温先生从事法律工作,应该知法守法。但温先生是否涉嫌重婚,要有证据。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重婚罪的行为,主要有三类: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进行婚姻登记;三是自己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中,何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我向燕女士提了三条建议:一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收集一些丈夫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证据;二是不管丈夫是否构成重婚,其出轨过错已确定无误,在离婚诉讼中丈夫是过错方,这一点在夫妻财产分割时对燕女士是有利的;三是若丈夫有悔过之心,燕女士可以给丈夫留个机会。燕女士接受了我的建议。
人民调解员 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