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剑烽)因外带食物问题,陈某某与KTV工作人员起了冲突,酒精作用下,陈某某竟持刀将一正趴在一旁桌上醒酒的陌生男子砍伤。日前,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陈某某提起公诉。
今年3月21日晚,陈某某和朋友在KTV唱歌,还喝了不少酒。其间,因其女友带从外面买的小吃入内,陈某某与工作人员发生争吵。陈某某从附近餐馆后厨拿来菜刀回到KTV后,就朝着一位正趴在旁边桌子上醒酒的严先生的肩膀砍去。工作人员立即前去合力制止并报警。经鉴定,严先生的伤势构成轻微伤。
5月15日,嘉定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持凶器追逐、挥砍他人,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遂以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陈某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在此提醒,饮酒切莫贪杯,学会控制好自己的酒后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