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缴的部分假冒伪劣改装电动自行车电池 本报记者 张龙 摄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车速不得超过25km/h,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然而,有不法分子打着“超长续航”“大幅提速”的噱头,将48V蓄电池改为72V,非法改装电瓶。
记者今天上午从市公安局获悉,上海警方近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侦破一起制售伪劣电动自行车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处,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
“超长续航”当噱头
4月8日,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总队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巡查发现,虹口区某电动自行车行存在销售超标“三无”电池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可疑行为。
经调查,这家电动自行车行由犯罪嫌疑人庄某、陈某合伙经营。陈某负责销售,庄某负责改装。他们从外地收购超标“三无”电池后,以2500元至9000元不等的价格,加价销售给上海其他电动自行车车行,或以每台1.5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价格,收取整车改装费,为个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民警在车行现场查获两辆改装后的72V、140A超容量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可达70—80公里,购车者以年轻人或外卖骑手为主。
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副处长周佳坦言,不法人员往往以“超长续航”“大幅提速”等为噱头,却对“三无”电池和改装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隐患、火灾隐患只字不提。“改装后超速的电动自行车,实质就是电动摩托车。”
“三无”电池存隐患
据悉,车行违规出售的“三无”电池是庄某、陈某以2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价格,从位于江苏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处采购而得。4月9日,在江苏警方协助下,这一“三无”电池生产窝点被捣毁。
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总队民警陈晓白介绍,黄某在没有获得任何生产加工许可,且未经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的情况下,自购锂电池、镍片、电线等配件,将多个电池板自行串联、封装,自制超国标限制的大容量、大功率锂电池组。
市公安局虹口分局经侦支队食药环侦大队长偰宜君透露,黄某非法改装的电池,除了电动自行车二手电池外,还包括电动汽车淘汰下来的电池。“这些电池的核心元件有较大安全隐患,可能会引起短路、自燃等,社会危害性较大。”
目前,庄某、陈某、黄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依法刑拘。警方查获超标“三无”电瓶车电瓶57个,成品及半成品锂电池48个,假冒检验合格证标签800余枚。
经初步查证,庄某、陈某销售改装的成品超标电动自行车150余辆;庄某、陈某、黄某非法改装和生产、销售的“三无”电池金额超过1000万元。
本报记者 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