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花女士近日向“新民帮侬忙”反映,自己驾车在外环高速正常行驶时,突然撞到路面遗留的一块铁板,造成车辆受损,事后向相关部门讨要说法一直没有得到回应。
花女士回忆,今年4月15日17时30分许,自己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外环高速由东向西行驶至宝山区外环高速外侧95公里约200米处时,突然发现前方路面有一块铁板,因为车速较快避让不及直接撞上。“当时我开在第二车道上,发现路面有异物已经来不及变道,那块铁板被轮子轧到后弹跳到车底盘,发出很大的声响,车子随即发出警报,说左后胎失压。”华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因为正在高速上,撞到铁板后车胎失压,自己也不敢立即停车,只能小心翼翼往前开,到合适的地方靠边停下,放置三角板后报警等待救援。处理完毕之后,又花费300元拖车费将受损车辆拖离。
“还好我们车上装了行车记录仪,记录下了整个事故过程。”华女士表示,事故发生后,她向负责处理的交警出示了行车记录仪的录像,警方开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认定事实为:“甲方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外环高速由东向西行驶至宝山区外环高速外侧95公里约200米处时,与路面上的铁板相碰撞,致车辆损坏,造成交通事故。”但并未划分责任。
此次事故导致华女士的车子损坏,更换轮胎加上拖车费用,一共花费了1000多元。她认为,高速公路的管理方应该有保障高速路面平整和清洁、保持道路通畅的义务,但路面遗留的铁板没有及时清理,从而引发事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距离事故发生已近一个月,相关部门始终没有给出解决方案。截至发稿,记者经多方联系,也无任何回音。对此,“新民帮侬忙”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