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基数管理”,单位垃圾按产生量收费;计量“颗粒度”更精细,除了240L桶,还有120L、60L、10L等计量单元;缴费周期更灵活,从“按年预缴”变为“按实结算”甚至“按季度缴费”;减免政策和激励机制更清晰,明确三大类免征单位,从减量和分类实效两方面进行激励……
为解决单位生活垃圾收费痛点,上海已于今年印发并实施《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沪绿容规〔2026〕1号),并于近日配套出台工作指引和优化政策通知。近日,记者从市绿化市容局的政策解读会上获悉,新规及一系列配套政策全面升级,亮点颇多。
更公平的“按量收费”
对于广大企事业单位及商铺来说,新规最大的亮点在于更公平、更透明的收费及计量方式。
新规则取消了旧版的“基数管理”,改为“按产生量计收”,各区制定具体执收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新规通过多种方式落实“按量计费”,比如,在以往按240L桶收费的基础上,支持各区设置240L、120L、60L、10L等不同容积的垃圾桶进行精准计量核算,非标垃圾桶则按容积同比例折算。又如,鼓励有条件的区试点开展“计重收费”,收费标准应对社会公开。此外,新规还明确了退费机制,企业停业、停产或搬迁可退费。
更灵活的缴费周期
而在核缴周期方面,新规也提供了更丰富灵活的收费模式。以往,本市单位生活垃圾采用“先核定缴费、后收运作业”的模式,然而,对于一些沿街商铺微型企业,按年预缴无法贴合其实际经营情况。而且还存在由于商铺关门或“换手”,预缴费打水漂的问题。
因此,新规增加了“按季度缴费”等灵活周期,还可选择“先收运,后缴费”等定制化服务,依据实际垃圾产生量来收费,确保量价匹配。
更清晰的减免激励
为优化营商环境,新规及配套政策出台了一系列费用降低、免征、正向激励等规定。比如,降低星级宾馆等场所的收费标准,四、五星级宾馆的生活垃圾最高收费由80元/标准桶(240L)调整为40元/标准桶。同时,明确了免征范围,对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以及经民政部门备案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等三大类单位,免征生活垃圾处理费,进一步减轻特殊群体和公益机构的负担。
此外,新规还增加了“正向激励”机制,明确各区可对垃圾分类成效显著的征收对象予以正向激励。
更智能的缴费渠道
记者获悉,为让缴费渠道更便捷,新规强调科技赋能和信息化建设,鼓励各区开通线上申报缴费渠道,建设单位生活垃圾收费管理系统,实现全流程数据监管,并与市级平台数据互通。
此外,新规还强化了监管与惩罚,建立健全计量复核、审计监督等制度。对不配合征收工作的对象,将依法依规处罚。 本报记者 金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