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翔
2025年5月,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以8800万元的估价现身拍卖预展现场时,南京博物院原院长徐湖平大概没想到,这幅1959年庞增和先生捐赠的书画,会把他送进监狱。
在9月16日发布的南京博物院受赠文物事件处理结果中,人们关注的不仅是徐湖平获刑,还包括原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南京博物院、原省文物总店张某等相关责任人,从开除、撤职到批评教育,逐一被追责。这给所有文物管理者提了醒:文物保护是终身责任,不要有“退休即安全”的侥幸。
一件藏品进入博物馆,可不是往库房一放就万事大吉,它要经历从取得、鉴定、定级、建账、建档,到库房管理、出入库、清点、退出、保护、利用等各个过程,每一步都要有清晰的监管流程跟着走。要是哪个环节衔接不上,责任边界模糊,就有可能发生问题。
南京博物院受赠文物事件的发生,让许多人担心:藏在文博单位库房深处的文物,如何确保每一件都有据可查?一旦发生藏品受损、丢失等安全事故,到底该由谁来承担第一责任?相关人员离任时,怎样避免出现“糊涂账”?对于这些问题,修订后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给出了答案。
全新修订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已由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时隔40年,从1986年版33条扩充为6章63条,这份行业基础性规章将于2026年11月1日正式施行。新办法最大的特点,就是明确了藏品管理中各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以刚性的法律条文守牢藏品安全底线。
此前颁行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最后一条中的“双方认识无法统一时,由馆长决定”被删除。此举取消了馆长在藏品管理争议中的“最终裁定权”,压缩了个人意志凌驾于制度之上的操作空间。
守牢文物安全底线,要靠制度“长牙”、监管“带电”。毕竟,真正的安全,从来不是靠“不出事”的运气,而是靠“不能出事”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