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收养登记科 本公告刊登日期为2023年9月20日 虹口区 为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现将捡拾弃婴儿的情况进行公告。请弃婴儿的亲属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持有效证件与本报广告部联系,逾期无人认领,将按有关规定安置弃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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