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潍坊新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市民投诉,称浦电路一小区某幢103室把天井改造成了房间。城管队员上门核实,发现该处确有彩钢玻璃加顶,属于违法搭建构筑物。然而,现场房屋使用人表示该处违建购房时就存在,拒绝配合调查。
为此,潍坊中队先后通过居委物业旁证、产调中心调取交易信息等手段,确定了该处违建的性质,于6月2日对当事人发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决定书》《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公告》及《违法搭建法律后果告知单》。
7月底,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辩称其购入房产过程中,全程未收到交易中心告知该处存在违建,故不愿意接受城管中队发出的《决定》,认为存在执法不公现象。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了解到天井顶棚确系违法构筑物,且认识到城管执法程序合法依规,遂自行撤诉,但提出希望保留该处违建。
那么,违建究竟是谁搭的?原来,该处房屋上家业主于数年前拆除该处违建后申请了解除注记,但并未交易,而是在两年多后再度“抢建”了天井违建,随后交易给了现任业主。
潍坊中队根据“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要求,维持了要求当事人拆除违法搭建构筑物的决定。考虑到违法搭建实际实施人确实不是现任业主,对本次违法搭建构筑物作出了不予处罚(仅拆除)的决定。日前,该处天井已恢复原状。
在“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浦东新区从“整理”“管理”“治理”入手,全面推进“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实现“环境面貌进一步提升,‘五违’现象基本消除,守住生态环境底线和安全保障底线”的工作目标,努力使浦东新区成为更加精细、更具特色、更有温度的高品质生活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