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山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特殊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潘某的儿子在其父亲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主动代其父履行执行款项8.6万余元。
一场车祸 两家受困
2020年7月21日,潘某驾驶非机动车在吕某右侧实施超车过程中与吕某驾驶的非机动车发生碰擦,车倒人伤。金山区交警支队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认定潘某负全责,吕某无责。吕某住院期间,潘某未支付任何费用。吕某遂将潘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判决潘某赔偿吕某损失共计8.6万余元。不过,判决生效后,潘某始终未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章跃依法查封了潘某名下一处房产,但未查得其他财产。
申请人车祸出院后自行承担着大额的医疗费用,被执行人除一处房产外,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房产短时间内无法变现,如何化解这个难题考验着执行法官的智慧。
2021年5月29日,执行法官主动出击,成功将潘某拘传至法院执行局。潘某表示,妻子患癌,自己尚欠外债,无力支付执行款。
“我知道你有难处,但因为你而受伤的吕某更有难处,这钱是给人家治病用的,今天必须想办法。”在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之下,潘某四处打电话借钱,东拼西凑,紧急筹得了1万元,但这还远远不够。无奈之下,潘某只好联系了自己的儿子。
诚信担当 父债子还
潘某儿子第一时间来到执行现场,诚恳地向吕某丈夫及承办法官致歉,“人是我父亲撞的,责任我们理应承担。做人要讲良心、讲诚信,我虽然也没什么钱,不过我会想办法筹的,目前考虑先把车子卖掉抵一部分债款。”
凑巧的是,吕某丈夫正好从事二手车交易行业,在了解基本车况后,初步预估该车市场价在4.6万元左右,这笔钱足以缓解申请人当前面临的困境。
“按一般程序,法院要扣押这辆车进行拍卖,但这样耗时更长,如果想尽早变现,尽快获得赔偿,可以交由潘某儿子自行变卖,我们一起监督。”执行法官向吕某丈夫释明利害,吕某丈夫最终同意由潘某儿子自行变卖车辆。
至此,大部分赔偿款有了着落,对于剩下的钱款,潘某儿子则表示愿意用个人工资分期支付,每个月支付1500元,直至付清。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
二次费用 提前协商
当执行法官章跃问及吕某目前的治疗康复情况时,吕某丈夫表示吕某尚需进行二次手术,大概需要1万元。这笔钱起诉时尚未发生,因此没有进入判决结果。
看过医疗诊断报告等材料后,潘某及其儿子对此基本认可,但也表示手术毕竟还没有做,到底需要多少钱还未知。
面对这样一笔尚未发生但又很可能发生的费用,执行法官提议双方“多走一步”,提前协商好,避免再次发生争议。
经过法官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潘某及其儿子愿意支付未来可能的二次手术费用。
多方筹款 积极清偿
不久前,执行法官打电话联系潘某儿子,询问车辆交易事宜,却得知一个意料之外但又令人欣慰的消息。
就在几天前,潘某儿子已多方筹款2.6万元,并支付给了申请人。目前,他打算筹款和卖车两条解决路径同时进行。
潘某儿子表示:“毕竟是我父亲的过错,欠着人家医药费,我们家人都于心不安,何况我之前已签定协议了,说到就要做到。”
民间有“父债子偿”的说法,但从法律角度来讲,子女对父母所负债务并无代偿义务。本案中,潘某儿子在其父亲暂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主动承担了还款义务,彰显了诚信与担当的可贵品质,值得点赞。
通讯员 张明继 本报记者 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