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30日 星期三
找熟人买上万元黄金 结果只收到一只空盒 未婚先孕的尴尬 姐姐一家三口户籍在册,能获征收款吗? 公厕交接神秘包裹为哪般?
第15版:新民法谭 2023-06-16

姐姐一家三口户籍在册,能获征收款吗?

市民求助:

历先生居住的公房被征收了,姐姐一家看到历先生获得一笔不菲的征收款,抑制不住对弟弟的羡慕嫉妒恨,先是要求历先生分割征收款,未果后一纸诉状将弟弟历先生告到法院。但案件的判决结果令姐姐一家三口白忙一场。

历先生上有一个姐姐历某,他们的母亲在上海有一套承租公房(以下简称系争房屋),承租人为母亲。2020年5月,母亲过世,房屋的承租人没有变更。姐姐在1983年3月与鲁某结婚,婚后搬至鲁某父母的房子居住。1985年3月,两人生育儿子小鲁。因儿子年龄小,当时历母身体尚好,小鲁就一直随外婆生活,户口也一直在系争房屋中。1990年3月,鲁某父母的房子动迁,历某、鲁某是被安置人,动迁方给他们安置了一套位于黄浦区的公房。1992年11月,历某所在单位考虑到历某家的公房面积较小,将他们位于黄浦区的公房收回,另外配给他们一套位于徐汇区的公房。历某获配公房后,立即将自己和鲁某的户口迁入系争房屋中。1995年10月,历母罹患癌症,无力再继续照顾小鲁,历某就将儿子接走随自己生活。母亲去世后,历先生在系争房屋中居住直至房屋征收。

2022年9月15日,系争房屋所在地块被列入征收范围。历先生作为该户的签约代表和征收单位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拟获得房屋征收补偿款510余万元。正当历先生要领取征收款时,姐姐一家找上门来。历某声称,系争房屋中共有四个人户口,他们一家就占了三个,历先生获得的这么大一笔动迁款,应该在两个家庭中分割。更何况小鲁从小就在系争房屋中生活,也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小鲁更有资格参与征收款的分割。历先生迫于压力,答应给姐姐家补偿50万元。历某对弟弟给自己的50万元不屑一顾,毅然将历先生告上了法庭。

律师帮忙:

历先生收到法院传票后内心非常忐忑,找到我们咨询,在详细了解了历先生的情况后,我们认为系争房屋的征收利益应该归历先生一人所有。首先,分割征收款关键看同住人的认定。户口在册,在系争房屋内居住一年以上且他处无房的人,才可以被认定为同住人,才有权参与征收款的分割。历某、鲁某先后于1990年、1992年两次享受福利性质的分房,属于“他处有房”,应该被排除在同住人之外;其次,小鲁年幼时,其父母先后两次享受福利分房,而未成年人的居住利益跟随父母,且小鲁在外婆患病后,被父母接回随父母生活,没有证据证明其成年后仍长期在系争房屋中居住,故小鲁也不具备同住人资格;第三,历先生在系争房屋中长期居住,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只有历先生可以被认定为同住人。

后历先生委托我们应诉维权。按照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小鲁要证明自己成年后仍长期在系争房屋中居住,他应该举证证明,我方无须举证。但我们律师团队为了确保历先生的权益,一方面调取了历某夫妇两次享受福利分房的证据;另一方面,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向法庭证明了系争房屋的居住事实。

因为证据确凿,法院最终判决,三原告均被排除同住人地位,系争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应归属于被告历先生一人所有,案件以历先生的胜诉而告终结。

上海市创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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