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敏
王承志长篇小说新作《过路客》,我看了两遍。二十余万字的长篇小说,一读再读丝毫不觉厌倦,皆因作者不断地标奇立异、另辟洞天。好的小说是语言的艺术,自然也应该有个精彩的故事;作家如没有超凡脱俗的想象力,不能对文字的表达练成一番白鹤冲天、精武飞扬的真功夫,再怎么说都是不称职的。此点堪为王承志骄傲,由其恣意汪洋的叙述可以让人想到了裴旻舞剑:静若伏虎,动若飞龙,缓若游云,疾若闪电,又稳健又潇洒。亦庄亦谐,挥洒自如。随手从《过路客》里撷来一段:他的一头乱草窠太触目惊心了,……但是他不能剃板刷头,先天条件不足,头型太怪了,就像是蹩脚的点心师傅做小笼包子,捏不出二十四个褶子,索性就在包子中间捏只尖角,还声明,卖相难看,味道差不多的。他的头顶就有只尖角,不得不把头发留成乱草窠——这是对小说主人公“野和尚”年轻时形象的描绘。类似的精彩描写在小说中比比皆是,不一而足。当然,文字的描绘是为丰富和美饰长篇小说的框架服务的,倘若没有精彩的故事,文字的描绘就会成为空中楼阁,但这样的尴尬在王承志的小说里是不存在的。
读《过路客》,读者可以从小说主人公野和尚人物命运的跌宕起伏中,不断被一个个奇思妙想的精彩故事所吸引,让人暗暗叫绝。笔者最喜欢《过路客》第七章“竹篾社”。作者别出心裁地用最上不了台面的“厕筹”这么一个物件,编织出一个含义深邃的精彩故事,当你读懂了作者这是意在刻画主人公野和尚狡猾、精明、野心勃勃的性格,借此歌颂人类特有的“文明”意识时,你就会不由自主地为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和独到的阐释力而击节。
《过路客》里,最值得评议一番的其实是小说对“野和尚”——风生水这类主人公的确定。主人公的选择和确定是小说生死攸关的灵魂。写什么人一向是小说创作关注的重要问题,却始终不应该成为问题:创作题材多样化,不应该成为问题;克服文艺创作中公式化概念化的毛病,也不应该成为问题。高大上的英雄可以写,当然也应该多写,那为什么芸芸众生的平民不可以写,不可以成为主角呢?从那一个独特的他或她身上,能否让我们感受到所处时代的波澜壮阔,能否让我们充分体味人性向往高尚、向往文明的必然趋势,从而在作者构造的艺术天地里得到充分的享受和教益——这恐怕才是最重要的。
野和尚是一个小人物,也有俗人身上几乎所有的毛病,他无赖、狡猾、好恶作剧……可是,作者并非为了猎奇,而是时时让他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处处让他在善和恶、高尚和低趣的较量中做着痛苦的选择甚至是向往,这在野和尚对他最后一个女朋友杨草儿的不懈追求中有充分体现。从杨草儿笑着对自己闺蜜说的话里“就算他以前有过很多女人,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只知道他现在只有我一个女人……这就够了,有什么不好?我才懒得吃醋呢!”让读者欣慰地看到了生活最终对“野和尚”上下求索、一番追寻的真诚报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