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27日 星期日
“拾金而昧”男子进班房 微信多次发“黄图”也是性骚扰 姐姐户籍不在册,能要求分一半征收款吗? 千元网购的“博美”竟是病犬
第16版:新民法谭 2023-09-22

姐姐户籍不在册,能要求分一半征收款吗?

市民求助:

邱先生母亲承租的公房遇征收。邱先生的姐姐邱某的户籍不在该公房,按说征收款与她无关,但邱某通过一系列处心积虑的操作,自认有把握拿到一半以上征收利益,遂将弟弟一家告上法庭。没想到最后法院的判决结果令邱某失望而归。

上世纪70年代,邱家母亲在上海分配了一间公有住房(以下简称系争房屋),居住面积为50多平方米。1987年4月,邱某结婚搬离系争房屋。1990年8月,邱先生与施女士结婚,生育儿子小邱。

2021年初,邱某听说系争房屋可能会被征收,且补偿数额不低,但自己的户籍已迁出,无法参与分割征收利益。邱某为此开始了她的一番操作。首先,她趁弟弟不在家,以要照顾母亲为由,偷偷将母亲接走并藏匿,邱先生多次要求看望母亲,都被其拒绝。第二步,邱某紧锣密鼓找到律师,为母亲做了见证遗嘱,遗嘱主要内容是母亲的征收款全部由邱某继承。第三步,邱某多次以母亲名义找到居委,要求确认母亲在系争房屋中的居住面积。为减少矛盾,邱先生不得已答应了下来。2021年8月,邱某代表母亲与邱先生在法律援助中心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主要内容是:系争房屋总的居住面积是50多平方米,其中,客堂、楼下后间约一半面积归母亲使用,二楼、后楼、亭子间等一半的面积归邱先生一家使用,厨房、厕所共用。完成以上三步后,邱某认为自己稳操胜券,静等征收。

2022年8月,系争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在征收公告发出后不久,邱母病逝。按照与征收方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该户共获征收补偿款900余万元。邱某遂向邱先生提出,自己要求分到征收款的一半,邱先生断然拒绝。不久,邱先生收到法院传票,原来邱某将邱先生一家三口告上了法庭。

律师帮忙:

邱先生找到我们咨询。我们全面分析案情后认为,本案经邱某一番操作,确实会使邱先生在诉讼中处于被动,但邱某要求分一半征收款无法律依据。本案中邱母系承租人,有权参与分割征收利益,这一点毫无疑问。邱母已通过律师留下遗嘱,其得到的征收利益应由邱某继承。本案关键在于分割征收款的比例。我们认为:第一,虽然2021年8月的《人民调解协议》约定了邱母与邱先生一家对系争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但这并不意味着会按此比例分割征收款。《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九条明确规定:“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第二,邱先生一家三口户籍在册,他处无房,且都长期在系争房屋居住,都应被认定为同住人。所以,我们认为,系争房屋的征收款应按3比1的比例在邱先生一家和邱某之间分配。

后邱先生委托我们代理应诉,法院采纳了我们的代理意见。法院审理认为:邱先生、施女士、小邱曾长期在系争房屋实际居住,且户籍在册,他处无房,具备同住人资格。邱母应分到的征收利益由邱某继承。最终法院判决邱先生一家分到系争房屋征收补偿利益中的670余万元,而邱某仅分到230余万元。

上海市创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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