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金旻矣)PDI检测费、仓储费、金融服务费……巧立名目、形形色色的汽车销售“服务费”,现在有了统一的《示范表》。为更好地促进汽车销售行业高质量发展,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开展“汽车销售阳光价格行动”,发布《上海市汽车销售价格行为指南》和《上海汽车销售服务收费项目示范表》(以下简称《指南》和《示范表》)。这不仅是上海首次推出收费项目示范表,也是全国首次发布的有关汽车价格行为的规范性文件。
《示范表》列出了9大类、21项服务,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和收费性质进行了对应性明确和示范性统一,如代办新车注册登记服务费、代办新车金融贷款服务费、代办旧车置换服务费等。
《指南》则像汽车销售企业价格管理的“工具书”,从源头上预防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其中要求,汽车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两个区分”:一是区分汽车产品价格行为和销售服务价格行为,分类规范明码标价;二是区分代收代缴费用和代办服务收费。代收代缴费用要求“严格按实结算”,并提供“代缴凭证”。代办服务收费须做到“四个不得”——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得将同一服务内容标示在不同的服务项目中进行重复收费;不得将应由自身承担的义务以其他服务名义进行收费;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支付加急费、购买金融贷款服务、购买保险或其他代办服务等。
《指南》还明确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针对汽车销售过程中低价团购新车却“钱车两失”等问题,引导平台经营者建立异常价格预警提醒和异常价格警示说明机制。
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秘书长石国清表示,《示范表》涵盖了汽车销售服务过程中服务性收费的绝大部分项目,更重要的是首次规范了收费名称,使诸如PDI检测费、仓储费、金融服务费等名目的费用失去了“生存空间”,能很大程度降低消费者的困惑。目前,全市有近130家主要汽车销售企业首批签署了《行业价格诚信承诺书》,今后计划覆盖至全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