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28日 星期一
网游账号到期归还后又惦记 热恋网友见面闹掰  民警帮助和气过年 婚前房产婚后女方加名,要求对半分割能实现吗? 精准监督确保不枉不纵
第16版:新民法谭 2024-02-19

婚前房产婚后女方加名,要求对半分割能实现吗?

没能顶住妻子周某的软磨硬泡,施先生同意在父母为其购买的房产加上了周某的名字。不久,周某提出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得房屋价值的一半,施先生为此后悔不已。

2020年,施先生与周某相识并很快坠入爱河。为了给施先生准备婚房,2021年7月,父母出全资为施先生在上海某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施先生以个人名义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2021年11月,施先生与周某走入婚姻殿堂。2022年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时,不动产权证上只有施先生一人名字。周某知晓后,以施先生一家对其“不重视”,自己“没保障”为由,先与施先生软磨硬泡,进而发展到大吵大闹,后来干脆不回家住。眼看婚姻出现危机,施先生只好答应周某的要求,将周某登记为房屋共同共有人,在不动产权证上加上周某的名字。本以为这样周某肯定会回心转意,没想到不久施先生就收到法院的传票,原来周某一纸诉状,将施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主张分割案涉房屋50%的份额。

施先生在父母陪同下找到我们咨询。我们全面了解案情后认为,周某的行为就是民间常讲的“洗房”行为,其要求不应得到法律支持。但本案中,虽案涉房屋系施母于双方婚前出资为施先生购买,但施先生婚后没顶住压力,为周某办理房屋产权加名的行为应视为对周某的赠与,案涉房屋由施先生的个人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周某与施先生结婚时间较短,购买案涉房屋时周某未出资,加上周某名字后在很短时间内周某就提起离婚诉讼,若机械对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易造成利益失衡,故本案房产应归施先生所有,而周某仅应分到较少的房屋折价款,这样处理,既平衡了双方利益,又具有较好的社会价值导向。

后施先生聘请我们律师团队为其代理应诉。我们搜集了大量证据,证明系争房产全是施先生父母出资,也提交了确凿证据,证明周某对双方离婚负有较大责任,周某在房产加名后不久就提出离婚诉讼,有“洗房”嫌疑。我们的证据被法院采信。法院审理认为,施先生与周某婚后缺乏沟通交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综合考虑购房出资情况、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双方对离婚均有过错等情形,遂判决:准予周某与施先生离婚,案涉房屋归施先生所有,施先生支付周某房屋价值15%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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