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杨一凡
昨日,中国足协公布了最新修订的2021赛季《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其中针对比赛中的违纪情况作出了详细的处罚规定,并较上一版2019赛季的准则有细微的修改。
在最新版的纪律准则中,当球员面对对手或除比赛官员外的其他人实施严重犯规、非体育行为、暴力行为或吐口水等不当行为时,不仅可能面临在红牌自动停赛的基础上追加停赛或禁止进入替补席,以及罚款等处罚,还可能会被禁止进入体育场(馆)。这一新增的处罚同样适用于惩处球员面向比赛官员实施不当行为。
相比于施加对手以不当行为,球员若对比赛官员实施不当行为,事后追加的处罚也会更加严重。其中,向比赛官员吐口水将会给予至少停赛或者禁止进入替补席或者禁止进入体育场(馆)12个月,并罚款至少20万元的严肃处置。
值得一提的是,在最新的纪律准则中,足协就球员对比赛官员实施的“非体育行为”的定义略有调整,在原有的“使用攻击性、侮辱性或辱骂性的语言、手势或动作”之外还增加了“指责”行为,更大程度维护了裁判在执裁过程中的绝对权威。
针对球员和球队官员在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打架、斗殴和群殴行为,足协在保持已有的停赛与罚款处罚以外,补充了一条“因上述行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者,将给予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至少五年”。
在纪律委员会的工作程序上,最新准则中新添了“纪律约谈会”一项,表示纪律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召开纪律约谈会,对涉嫌违规违纪的当事人进行纪律约谈和口头警告,而后者有放弃约谈的权利,但这也并不影响纪律委员会根据相关证据进行相应处罚。与此同时,中国足协在最新准则中强调了纪律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后者可以对所属各会员协会发生效力但被证实确有错误的处罚决定予以纠正,或责令会员协会重新作出处罚。
在今年的纪律准则出台后,其中有两条规定引发了热议,一是球员或官员公开煽动他人的敌意和暴力将被停赛至少12个月及罚款至少20万元;二是针对自然人或组织以通过新闻媒体发表与比赛相关的不负责任评论的方式蓄意攻击比赛官员、其他球员、官员、俱乐部(队)、会员协会、赛区委员会及中国足球协会的情况,足协也会进行相应的处罚。
有“热心球迷”专门截取了上赛季北京国安官方和山东泰山球员在社交媒体上发表的指向裁判的不满言论,推测足协出台上述两条规定的意图是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事实上,这两条规定早在2019年版本的纪律准则中便已经出现,在今年的版本中也未作任何修改。另一方面,即使有了这两条规定,足协也并未在上赛季对国安和泰山两队就这一行为追加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