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6日 星期三
走进上海人民调解 声音 演员陈锦鸿:与孤独症儿子谈生死 房东私闯出租屋  租客监控抓现行 敬一丹:摊开一箱家书,讲寻常故事
第08版:名人生活/专题 2026-09-16

房东私闯出租屋 租客监控抓现行

2024年国庆节假期刚过,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待了情绪激动的租客王某。这名日籍驻沪职员因房东多次擅自闯入出租屋带人看房,与房东爆发激烈冲突,最终经人民调解员朱建妹介入调处,这起跨国租房纠纷得以平稳化解。

王某是日籍企业派驻上海的工作人员,长期租住陈某名下的房屋。此前陈某多次带中介上门看房,王某都配合开门。后来王某发现,陈某曾趁自己外出时私自带客进屋,便在屋内安装了摄像头。国庆前王某返回日本,临行前再三叮嘱陈某不得再带人进入房屋,没想到假期里摄像头还是拍到了——陈某领着客户进了门。

王某当即报警,认为陈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陈某也满是苦衷:婚姻变故后独自抚养两个孩子,母亲最近查出红斑狼疮急需治疗费,加上工作收入不稳,才急着卖房筹钱。“我也不是存心打扰,实在是等着钱救急。”

这起纠纷由新江湾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朱建妹负责调处。有着4年人民调解工作经验的她,最擅长化解这类“各有各的理、各有各的难”的民生矛盾。

第一次面对面调解,双方诉求悬殊。王某索赔34000元,认为房东反复侵犯居住安宁,必须付出代价。陈某却只肯出8500元,相当于半个月租金,甚至说“宁可接受治安处罚,也拿不出更多”,调解室里气氛一度僵持。

见双方情绪对立,朱建妹决定用“背靠背”方式分头疏导。她先把陈某拉到一旁,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未经他人同意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可处拘留并处罚款,一旦留下违法记录,今后求职、孩子升学政审都可能受影响。“你母亲治病要钱,孩子还小,为了一时之急背上案底,不值得。”提到孩子,陈某红了眼眶,强硬的态度软了下来。

转过身,朱建妹又做起王某的思想工作:“你主张治安处罚于法有据,但真走处罚程序,她要是被拘留,你的赔偿反而更难落实,后续房屋交接、押金退还也会更麻烦。不如通过调解一次性拿到补偿,早点搬离也省心。”

几番沟通后,朱建妹带着双方一同到出租屋查看,确认王某已收拾完毕可随时搬离。她又帮双方算了一笔账:34000元对陈某来说确实难以承担,8500元对王某又显诚意不足。在她的反复协调下,双方最终各退一步。陈某向王某诚恳道歉,一次性支付补偿款17000元;王某接受道歉并予以谅解。双方当场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约定租赁合同于2024年10月31日解除并完成交房。

“房屋租赁期间,租客享有住宅安宁权,房东就算有产权也不能随意闯入,”朱建妹说,“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要让越界的人守住法律底线,让受损失的人得到合理补偿,法理与情理兼顾,才能真正化解矛盾。”

供稿:上海市杨浦区人民调解协会

栏目编辑:房澜

●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

放大

缩小

上一版

下一版

下载

读报纸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