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峰
袁飞
严冯
朱林峰
沙建明
许栩
沈毛毛
姓名:刘小峰
身份证号:32068219770****133欠款金额(元):欠款198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2130元,执行费2977元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2021)苏0682民初9001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地址:如皋市东陈镇南东陈村1组
姓名:袁飞
身份证号:32068219830****479欠款金额(元):工资1426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费2039元
案由: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执行依据:(2021)苏0682民特
119号民事裁定书
被执行人地址:如皋市张八里居17组19号
姓名:严冯
身份证号:32068219981****658欠款金额(元):借款本金378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0元,执行费493元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2021)苏0682民初
5543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左邬村16组18号
姓名:朱林峰
身份证号:32068219890****291欠款金额(元):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275元,执行费707元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依据:(2019)苏0682民初5389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地址:如皋市下原镇下原居委会15组17号
姓名:沙建明
身份证号:32062219731****839欠款金额(元):欠款50000元,违约金10000元,案件受理费525元,执行费808元
案由:运输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2021)苏0682民初5784号民事调解书
被执行人地址:如皋市石庄镇何正村9组8号
姓名:许栩
身份证号:32068219930****672欠款金额(元):欠款55477元,违约金25000元,案件受理费1400元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2021)苏0682民初5893号民事调解书
被执行人地址:如皋市石庄镇张黄港居6组16号
姓名:沈毛毛
身份证号:32068219910****996欠款金额(元):借款本金15000元,利息1166元,案件受理费100元,执行费144元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依据:(2021)苏0682民初3713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地址:如皋市吴窑镇何柳村14组35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包括,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需用的有关消费。被执行人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间、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诚信是立人之本,希望大家重视诚信,以及提醒大家注意这些失信人员。